它在几十年我国计划经济的建设中,起到了控制、确定工程造价的作用。但这种计价模式已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此,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于去年7月开始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这种方式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造价是适应市场变动的活的造价机制
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建设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传统的计价采用的是指令性计价模式,人工、材料、机械三要素消耗量的水平是统一的,同时,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静态的指令性价格,各种费用的取费率也带有一定的指令性,不能客观地参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公平竞争。然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是一种由市场计价的模式,这种计价模式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在计价依据上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二是在管理方式上,实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模式,即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政府间接调控,市场形成价格。首先,政府只将实体消耗量作为法定标准规定下来,而非实体的消耗量及单价则由施工企业自主确定;其次,价格由市场决定,政府公布的预算价格仅供参考,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工程造价的依据。
二、引入了建设工程造价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
长期以来,建筑市场一直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行为,大多数与工程造价有直接联系。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中,发生行贿、拉关系、“买”卖“标底、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对于招标单位,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单位必须编制出准确、详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促使招标单位提高管理水平。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对于投标单位,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的投标报价,改变了过去依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定额和规定的取费标准进行计价的模式。同时有利于节约投资和规范建设市场,使招标活动透明度增加,有利于发挥企业的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改变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活动规律。
三、适应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机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制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经济已融人全球市场,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建设市场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国内市场逐步国际化,竞争更加激烈。首先是外国建筑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他们必然将按国际惯例、常规做法来计算工程造价。其次,国内建筑公司到国外市场竞争,也需要按国际惯例进行运作。再者,为了与外国建筑商在国内市场竞争,也要参照国际惯例来计算工程的承发包价格。为了适应这种对外开放的建设市场的形势,就必须与国际通行的计价方法相适应,为建设市场主体创造一个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市场竞争环境。
四、注入科学的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投标人根据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企业定额进行计价,自主报价,这种计价方法的计价依据都是统一的,简单明了而且易学。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特别是还列有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易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确定具体项目名称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市场化”的要求,业主和承包商都会接受这种计价模式。
五、工程造价明确,减少了工程决算中对工程造价的争议和扯皮现象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中不但包括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而且还包括了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规费、税金除外),清单中没有体现的在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同时也包括了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一般通过招标中报价的形式体现,一旦中标,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相对固定下来,工程结算按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相应的单价计算,其工程造价明确,即使工程量有变更,招标人也可根据变更的工程量和投标方的综合单价计算出变更后工程的增加(减少)费用,避免了结算时对工程造价的争议和扯皮现象的发生。
总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真正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投标报价模式,也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贯彻了国家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实现了“在国家宏观控制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的工程造价改革目标。从而为建筑市场步入国际化、标准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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