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跨厂房宜等高和等长,高低跨厂房不宜采用一端开口的结构布置。
2、厂房的贴建房屋和构筑物,不宜布置在厂房角部和紧邻防震缝处。
3、厂房体型复杂或有贴建的房屋和构筑物时,宜设防震缝;在厂房纵横跨交接处、大柱网厂房或不设柱间支撑的厂房,防震缝宽度可采用100~150mm,其他情况可采用50~90mm。
4、两个主厂房之间的过渡跨至少应有一侧采用防震缝与主厂房脱开。
5、厂房内上起重机的铁梯不应靠近防震缝设置;多跨厂房各跨上起重机的铁梯不宜设置在同一横向轴线附近。
6、厂房内的工作平台宜与厂房主体结构脱开。
7、厂房的同一结构单元内,不应采用不同的结构型式;厂房端部应设屋架,不应采用山墙承重;厂房单元内不应采用横墙和排架混合承重。
8、厂房柱距宜相等,各柱列的侧移刚度宜均匀,当有抽柱时,应采取抗震加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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