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环境部职责

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分包单位的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及环境管理工作。

1、安全组长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对整个项目的安全进行全面的动态管理。

(2)严格按安全保证体系进行实施工作,监督各部门、各分包单位的执行情况。

(3)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及其他各部门做好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编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掌握现场安全动态,按JGJ59-99部颁标准做好防患措施检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5)负责管理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新工人、换岗工人、特殊工种及新进施工班组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作为必要的记录,积累原始资料。

(6)管理各类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作好各种安全资料台账。

(7)负责管理对现场动态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复查,及时做好整改消帐签证。

(8)参与项目经理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和有关安全工作会议。

(9)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所在地区的区建委、安全生产监督局、检察院、公安局和安监站)报告,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

(10)协助综合办进行外包队伍劳动力管理,监督检查外包工所需证件和其他资料的办理,监督检查外包宿舍的安全措施管理。

(11)负责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全面、完善、系统化的管理。

(12)负责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2、安全员职责

(1)对施工过程中,暴露出的安全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违章操作、指挥的不安全行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缺陷情况,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复查,以确保符合安全文明要求,并做好安全记录

(2)纠正措施、查明原因、在有调查结论的前提下提出纠正、防范措施的建议。

(3)做好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并贯穿始终、全过程覆盖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重点是操作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4)组织相关人员建立证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安全记录,包括相关的台帐、报表、原始记录。并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

(5)协助安全主管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全面、完善、系统化的管理。

3、消防员职责

(1)实行动火作业的三级审批制度和监护制度。

(2)定期组织专职人员的培训交流和全员的专题教育。

(3)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4)负责完善本项目各类消防工作制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细则。

(5)监督分包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条例、标准和规定的实施。

监督分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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