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制度

什么是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包含哪些内容?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安全教育制度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1.凡新工人和调换岗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工地、班组(或相当于上述级别的行政组织)进行,并作好记录以备查。
2.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1)公司(一级)的安全教育内容为:
①本公司的工作性质、劳动组织、生产机构及施工(生产)工艺过程,劳动保护规定及各项政策规定。
②本公司的主要施工(生产)范围及危险源,历年来事故教训和事故安全教育以及防护措施要求。
③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有关规定、文件、制度,本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④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技能。
(2)工地(一级)的安全教育内容为:
①本工地的施工(生产)内容、劳动组织、生产特点、设备特点,预防事故的措施方法。
②作业区的环境及危险源,施工(生产)、设备情况及事故教训,施工生产纪律及文明施工要求。
③思想教育及劳动组织教育。
④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自我防护意识技能。
(3)班组(一级)的安全教育内容为:
①班组的施工(生产)任务、劳动组织、技术操作要领和标准化作业要求,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要求。
②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性能及安全生产作业特点和安全操作方法。
③岗位区域的作业环境及危险源、设备运转情况。
④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防护要求。
⑤伤亡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的经验教育。
⑥遵章守纪、班组安全生产公约教育,提高集体安全观念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3.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由当地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发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许可证方可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复核。
4.结合本部门施工(生产)情况、劳动纪律、事故教训及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指示,并针对安全检查出来的问题、工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全体职工安全教育活动,工段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本工段职工的安全教育活动,班组每天班前应进行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交底。
5.主管施工(生产)的各级领导和安全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各级人员安全教育的实施。各施工(生产)场所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语、挂图、宣传画以及安全警示,有条件的可用黑板报、电视、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
6.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干部教育、换岗教育、不违章教育以及开展日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各种安全会议等,都应登记和记录在册。
7.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要对使用者(操作者)进行工艺性能、操作要求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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