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杯申报程序

“泰山杯”奖是山东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地建筑业联合会(协会)或部门(总公司)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由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山东省建筑业联合会颁发。“泰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不超过150个。申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将从“泰山杯”奖工程中择优推荐,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那么申报泰山杯需要哪些程序呢?以下是鲁班乐标整理的关于泰山杯申报程序的内容。
申报程序
“泰山杯”奖申报程序:
一、建筑施工企业原则上按工程所在地向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申报;省直有关部门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向省直有关部门申报;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向省建筑业协会申报。
二、申报“泰山杯”奖的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由主要承建单位一同申报。
三、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申报的非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房屋建筑工程,应该征求工程所在地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的意见;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申报属于省直有关部门归口管理的专业性(包括市政)工程,应该征求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
四、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依据本办法对企业申报“泰山杯”奖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在“泰山杯”奖申报表中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推荐意见并盖章,出具正式文件向山东省建筑业协会推荐。推荐二项以上(含)工程时,应在文件中注明被推荐工程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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