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单计价今后的发展采用清单计价招投标,即由招标人统一提供工程量清单,不仅减少了不必要的工程量重复计算,而且有效保证了投标人竞争基础的一致性,减少了投标人因偶然工程量计算误差,造成的投标失败。也有效改变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时加大工程量,高套定额的行为。它不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是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更是签订工程合同、调整工程量和办理竣工决算的基础。综合单价的固定性也大大减少,有效控制了施工单位不合理索赔,减少结算争议,与国际上通用的FIDIC条款做法相类似。显而易见,这一新模式的计价方式,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或工程变更所带来的风险应由业主承担,对投标所报的成本、单价等所带来的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既提高了招标投标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满足招投标法的低价中标要求,也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一般原则。
2、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面临的难点问题:施工企业要有自己的企业定额。施工企业完全可以针对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优化企业内部结构,来适应市场,编制企业自己的定额。
3、发展中的清单计价也有许多地方需进一步完善就拿措施项目清单来讲,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的措施项目均以“一项”为一个报价单位,即一项措施报一个总价。当然在总价中也要分解成人、材、机的费用和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这五项内容。《清单规范》所列通用项目11项、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项目24项,这些内容在原定额中有的是属于直接费的项目,原来的计算方式或者按建筑平米,或按规定的比率计算,都是比较简捷的。现在每项都需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以及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仔细拆分、详细计算才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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