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机动翻斗车安全驾驶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机动翻斗车驾驶。
2主要内容
2.1新车和大修后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试车;要经常注意车辆各部螺栓的紧固润滑及调整等情况、变速箱及制动器的发热情况,如有过热现象应找出原因并及时排除。
2.2起步必须平稳,不得突然加大油门,待行车一段距离再换二档、三档,使车速逐渐加快,严禁二、三档起卡,以防冲击,损坏机件。
2.3禁止在行驶中用半踩离合器的方法降低车速,以免造成摩擦片处于半接触状态,致使摩擦生热而烧毁摩擦片。
2.4车辆通过路面条件不良(如雨后、泥泞、溶软的沥青路面或灰沙地带),都应换慢速档行驶,避免急剧加速。
2.5当路面条件差或坡度过陡的上坡地段行驶时,应提前换慢档上坡,下坡及较小弯时不宜快速行驶,更不得脱档滑行,避免紧急刹车失去平衡而发生翻车事故。
2.6往坑沟里卸料时,在距坑边10m左右处应减速行驶,必须在距坑边1~2m处就近卸车,并必须备有档木以防塌方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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