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核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对尼尔基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提高尼尔基工程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决定在尼尔基工程启动建设实施阶段造价管理试点工作,对工程造价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
1“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内容
1.1编制项目管理预算
1.1.1项目管理预算的作用编制项目管理预算(以下简称“预算”)是工程建设实施阶段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投资“静态投资、动态管理”的基础。项目管理预算根据国家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结合工程招标设计文件和工程招标项目划分,由公司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水利水电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编制。项目管理预算静态总投资控制在国家批准的设计概算静态投资额度之内,由公司董事公(以下简称“投资人”)对总投资负责。项目管理预算是控制工程静态总投资、测算工程价差、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指导工程标底编制、验核工程经济合理性、保证承发包工程合同实施的主要依据。
1.1.2项目管理预算与设计概算的比较项目管理预算与设计概算比较,归结起来有3个相同之处和3个不同之处。(1)三个相同之处:①预算静态总投资控制在概算总投资范围内,加上可调剂预留费用等于概算静态总投资。②基础价格不变,编制预算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风、水、电等价格均采用概算的价格。③取费内容和标准不变。(2)三个不同之处:①项目划分不同。概算按《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办法》,枢纽部分划分为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6个部分。预算按暂行办法并结合尼尔基工程具体情况,划分为项目法人管理项目,主要招标工程项目,其他项目三大块。法人管理项目包括:投资人费用、建设管理费、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其他费用、交通设备工程、松辽流域水情调度中心设备、其他临时工程、可调剂预留费用、基本预备费10个部分。主要招标工程项目分为建筑工程、设备采购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三项。建筑工程原则上按招标方案分为:主坝、左副坝、右副坝、右岸引水灌溉洞、溢洪道、厂房及开关站、场外永久交通、场内永久交通、一期导流、砂石料及混凝土拌和系统、房屋建筑工程11项。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一个合同,如厂房、溢洪道、左副坝等,多数情况下是一个项目由两个以上合同组成,如主坝、右副坝、交通工程等。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也主要按招标情况划分项目。其他项目是指除主体建筑工程以外的其他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包括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大坝观测、工程整体美化、防冰破冰、讷河转运站、场外供达、通信线路工程等。这样分项目,与合同相互对应,接近施工实际情况,便于合同管理,控制投资。②工程量不同。概算用初步设计工程量,预算用招标设计工程量。预算量与概算量相比,土石方填筑量略有增加,混凝土量略有减少。预算工程量划分更为详细,石方开挖分全风化、强风化、弱风化,混凝土浇注按部位和标号划分。③编制工程单价采用的定额不同,概算用(88)《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预算用(86)《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项目管理预算按上述原则和条件编制,同时参考已经中标的价格水平作适当调整,特别是机组设备费节余较多,即预留的可调剂费用。
1.2确定价差计算方法价差是动态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价差的计算是投资动态管理的核心内容,所以价差计算办法的确定非常关键。本工程价差计算采用公式法,由价差计算公式、权重计算和价格指数采集三部分组成。计算公式按《水利工程价差计算办法》执行。价差计算权数结合工程实际按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填筑、抛砌石、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钢筋锚筋、基础处理、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以及设备安装工程等不同工程性质进行分类,以项目管理预算工程量和相应单位价格为依据,分别测算各分类工程中价格因子权数。即作为计算尼尔基工程分年度价差所需的各分类工程变值权数的依据。价格指数由中介机构每年采集、分析、确定。动态投资管理还包括建设期归还的贷款利息。建设期贷款利息按照贷款额度和利率计算,实际发生多少支付多少。价差包括:由人工费、材料费(含装置性材料)和机械台班费组成的建筑及安装工程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以及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所发生的价差;构成固定资产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以及其他设备发生的价差;各项独立费用发生的价差。不属价差计算的范围指:不构成尼尔基工程投资范围内的工程和费用;超出原初步设计范围,未经原审批单位批准所增加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建设期融资成本;已审定批准的价差。价差计算基期统一确定为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的价格基础2001年上半年。
2编制预算的必要性
2.1是合理计算工程完成投资的需要在计划经济时期,工程施工队伍由国家统一安排,不签合同,也就没有合同价格,工程完成投资一般按概算计算。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后,工程施工实行招投标,项目法人要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工程造价,包括总价和单价,一般主体工程都是单价承包,这样就出现了合同价格,合同价格大多数情况下低于概算价格。目前情况下,水利工程完成投资的价格标准国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统一规定。尼尔基工程所在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文件《关于2003年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报表的通知》中规定:“计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的价格,一般按预算价格计算。预算价格是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一定时期的预算定额计算出来的工程总费用。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协商同意,且经商业银行同意拨款的工程价差量价,视同修改预算价格,建筑安装工程应按修改后的预算价格计算耗资完成额。实行招标的建安工程,以中标价格作为计算建安工程投资额价格依据。中标后价格有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计算投资完成额价格依据。”以上属地方规定,主要针对地方各类建筑安装工程,中央大型水利工程可以参考。水利部规划计划司于2007年8月在尼尔基工地召开了统计工作研讨会,会上讨论了《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统计》(证求意见稿),此讨论稿的原则规定是:“实行招标投标的项目,以中标价格作为计算投资的价格依据;没有实行招标投标的项目以预算价格或概算价格作为计算投资的价格依据,发生的价格调整,调整投资完成额”。由此可见,水利行业和地方政府都趋向用预算价、中标价作为投资完成额的计算依据,但目前水利工程大多并不编制施工图预算,只有概算价和中标价。如果用概算价或中标价作为投资完成额的依据,各有不妥之处。概算单价属综合性单价,不能确切代表施工阶段的价格,到施工阶段,有时施工方案变化较大,再套用概算单价不合实际,而且施工时,个别地产材料预算价格变化较多,概算价格已经包不住。如采用中标价,等于是实报实销,反映不出招投标和加强管理的绩效。另外同一工程,不同标段,不同中标人的人、材、机价格水平及取费内容和标准都不一样,如果按中标价,会出现同工、不同价的情况,而一个工程项目,向国家列报完成投资应采用同一标准。所以,只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编制项目管理预算,按项目管理预算价格计算完成投资额度才是比较合理的。
2.2能严格执行合同,有效控制投资在以上静态投资管理中,形成以项目法人为中心,以合同管理为重点,上对投资人负责,保证投资控制在国家批准的概算范围内;下对各承包人负责,通过合同管理保证各招标项目静态投资控制在项目管理预算投资范围内。预算项目大都与合同有对应关系,一个单项工程一般包括一个或几个合同,预算金额也大于合同金额,为合同变更、索赔留有余地。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时常与预算进行对比检查,严把变更索赔关。控制投资的防线有三道,即合同、项目管理预算、可调剂预留费用。①合同。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总价和单价相结合的合同3种。总价合同适用于工期短(2年以内)、投资小、工程量计算繁杂的项目,如道路、房屋、供电线路等,总价承包项目一般留用5%左右的备用金,适应小的变更,保证结算不超过合同额。单价合同适用于施工内容单一,且工程量可能变化较大的项目,如灌浆、石料供应等项目。单价和总价相结合的项目,适用于工期长,工程量大,施工复杂的主体工程项目,如大坝、厂房、溢洪道等。这样的合同总价承包部分一般数额不大,一次包死,不再调整。关键的是单价承包部分,单价严格按合同单价执行,不轻易修改。对确因施工条件变化需要修改单价的,规定了“三原”原则,即投标报价时使用的原定额、原价格(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原取费标准,这样对合同变更项目控制投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可避免扯皮,做到及时结算。②项目管理预算。在编制项目管理预算时,一般都是按照招标工程量和实际施工方案编制,额度略大于合同额,主体工程合同都有变更和索赔,根据预测,一般都能控制在预算的范围内。③可调剂预留费用。结合中标情况编制项目管理预算,与概算比较,可节约部分投资。可调剂预留费用约占项目管理预算的6.6%,在发生重大的设计或施工变更时项目法人可以随时使用,保证投资最终不突破概算。
2.3是客观调整项目投资的需要项目实施阶段与初步设计阶段相比,设计一定会有不同程度的变更,施工方案也会有变化,必将影响投资的变化,通过编制项目管理预算,客观地把这些变化反映出来,调整过来,对项目的管理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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