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提高集团公司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特制订本规定。
2.2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管理职能
2.1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成立质安组,对本集团各参建的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活动进行依照法律规章制度强制性监督。
2.2项目经理部配备安全员(可兼职)。
2.3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自检工作。
3.管理内容
3.1安全教育
3.1.1安全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3.1.1.1通过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员工对工程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实现安全生产。
3.1.1.2通过劳动纪律教育,使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反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2安全知识教育,其主要内容包括:
3.1.2.1.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1.2.2机械设备、电气作业及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3.1.2.3防火、防暴、防尘、防毒等安全基本知识;
3.1.2.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
3.1.3项目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发生。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本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起到重大作用,要首先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水平。
3.1.5班组是项目施工安全的基础,要组织本班组开展下列安全活动:
3.1.6班组的安全教育是安全三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对新工人(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民工及实习生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上岗前的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其主要内容是:
3.1.6.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3.1.6.2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1.6.3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3.1.6.4本岗位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3.1.6.5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1.7特种工种必须按国家劳动部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1.8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必须按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准上岗作业。
3.2安全技术交底
3.2.1安全交底是保护安全生产的一项主要措施,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制度。
3.2.2项目经理部的安全交底一般应实行两级交底:第一级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交底的同时对工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二级是工长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3.2.3安全技术交底应有记录(施工日志)。
3.3安全防护
3.3.1“三宝”的使用
3.3.1.1安全帽
A.安全帽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B.正确使用安全帽。
C.安全帽不得缺带及破损。
3.3.1.2安全带
A.安全带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B.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验一次,抽验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带后才能使用。
C.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碱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D.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E.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位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3.1.3安全网
A.外墙施工二层楼面起架设安全坚网,每隔三层设一道横网;
B.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拼接严密。网杠支杆用钢管为宜,如用毛竹,梢径应不小于75MM;
C.网宽不小于2.6M,里口离墙不大于15CM,外高内低,每隔3M设支撑,角度为45度。
D.立网随施工层提升,网高出施工层1M以上,网下口与墙生根牢靠,离墙不大于15CM。网之间拼接严密,空隙不大于10CM。
3.3.2“四口”的防护
3.3.2.1预留洞口
A.直径在50CM以内的可加盖固定防护。
B.直径在50CM以上的,可采用钢木护栏,但必须加固牢固并有明显标识。
3.3.2.2楼梯口
A.分层施工楼梯口应装临时护栏。
B.梯段边设临时防护栏杆。
3.3.2.3底层通道口
固定出入口通道应搭设防护栅,栅宽大于通道口,多层建筑栅顶铺木板或竹笆,高层建筑栅顶须铺设双层,间隔不小于70CM。
3.3.2.4电梯井门口安装固定栅门或护栏。
3.3.3施工机具的防护
3.3.3.1木工平(压)刨
A.外露传动部位必须装有防护罩。
B.刨面必须有靠山。
C.平刨刀刃处必须设防护手防护装置。
D.压刨设有刀口防回弹装置。
E.必须单独接零接地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3.3.2木工圆锯
A.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和安全防护板及月牙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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