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运输设备防护规定

一、井架防护

1、井架下部三面搭高防护棚,正面宽度不小于2米,侧面不小于1米,井加高度超过30米时,防护棚顶须双层。

2、井架底层入口处有外压门,楼层通道口设有安全门,通道两侧设护栏,下设踢脚笆。

3、井架吊篮装设内落门,冲顶限位、弹闸等防扩安全装置。

4、井架底部设有可靠的接地装置,且成组。

5、井架本身腹杆及连接螺栓齐全,浪风绳及与建筑物的硬支撑按规定搭设齐全牢固。6、临街或人流密集区,在防护棚以上三面挂网防护。

二、脚手架防护

1、注意材质,不得钢竹混搭,高层脚手架应经专门设计计算。

2、立杆底部回填土坚实平整。

3、按规定设置拉撑点,剪刀撑用钢管,接头搭接不小于40厘米。

4、每隔四步要铺隔篱笆。

5、高层脚手架外侧,从第二步架至第五步架间应全部设防护栏杆和挡脚笆,五步架以上。除设栏杆外,还应设安全笆和安全网;在沿街或居民密集区则从第二步架起全部设安全笆或安全网,脚手四周均设接地保护和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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