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奖,是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获奖工程在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建筑材料应用等方面应达到自治区一流水平。全称“新疆建筑工程天山奖(自治区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在天山奖获奖工程项目中按要求推荐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参评工程。评选对象为建筑
施工企业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建筑工程。
那么天山奖的评选范围是如何的呢?以下是
鲁班乐标整理的天山奖评选范围的内容。
评选工程范围
天山奖的评选工程为自治区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天山奖评选工程类别及其规模:
(一) 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3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住宅小区。
(二)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投资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上;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或其他特色,在自治区享有一定声誉和社会影响力的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市政等专业工程:
1、已形成生产能力,工程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的工业建设项目;
2、长度里程在5公里以上的高速
公路,长度里程在10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单跨在40米以上或单座桥长在200米以上的独立大桥;
3、库容在5000万立方米及其以上的水库主体工程;
4、道路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桥面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工程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的其他市政工程;
5、工程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的其他专业工程项目。
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工程范围:
(一) 建造在自治区境外的工程;
(二) 国外独资工程;
(三) 保密工程,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
(四) 已经参加过天山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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