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行的工程预算定额和有关施工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也属于社会平均价格,这实质是政府定价,企业没有自主定价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公平竞争。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能够反映出工程个别成本,有利于企业自主报价和公开竞争,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一、工程计价的现状与弊端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国际上通行已有上百年历史,规章完备,体系成熟。工程量清单是由具有编制招标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投标须知、设计规范、图纸等,编制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按企业定额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充分考虑风险,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计价方式。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深化改革的产物。表现在:我国长期以来承发包计价、定价都是以工程预算定额作为主要依据,这种工程建设预算定额管理制度,尽管曾在历史上对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起过积极作用,表现出其具有科学性、统一性、系统性、权威性、强制性、时效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点,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这一制度的弊端越来越明显。 由于原体制的影响,造价管理大到宏观政策的制定,小到每个项目的造价确定和控制,几乎都集中在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的职能就必须转换,宏观调控职能就必须加强。目前我国有关主管部门虽然颁发一些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但还缺乏正式立法,权威性不够,在管理办法执行中还存在问题,完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2.随着我国物资改革的发展,大多数产品价格已放开,人工费大幅度上升,建筑工程成本不断提高,建筑业收支不抵,虽然主管部门对定额单价作了部分调整,但调整滞后,远远跟不上市场的价格变化,并且调整方法采用系数法,用抽样、加权平均计算,与实际出入较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随供需变化,有的成倍上涨,建筑工程产品生产周期长,建筑产品比价不合理,现行计价、定价制度的定额预算单价不能随物价和工资变化及时调整,形成“活市场”和“死单价”的矛盾。“死单价”形成“低预算收入,高市场支出”,加深了预算定额单价与市场的矛盾,不能在市场中真实地、及时地、准确地反映建筑产品价格,造成了建筑产品价格严重背离市场价格的扭曲现象。活市场与死单价的矛盾是搞活建筑业的“瓶颈”是企业适应市场、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桎梧。 3.以定额预算为标底调控的招标投标办法与市场运行机制相悖。以定额预算为标底调控的招标投标办法与市场运行机制相悖,调整定额单价的权力在政府,即使定额单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如果没有政府的红头文件,定额预算单价也不能调整。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对价格直接调控的方式和做法,其实质反映了企业没有“自主定价权”。企业无法依据市场信息,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计划成本,随行就市投标报价。这种招标投标办法既不反映市场需求,也不能真实反映企业水平,违背了价值规律,难以开展真正的公平竞争。 4.现行预算定额综合程度较大,施工实物性消耗和施工措施性消耗不分,不利于施工企业发挥优势,提高竞争力。定额计价是按图纸计算工程量,套对应定额子目,按规定费率取费,执行文件政策调整来确定工程造价。这一模式难以满足招投标和评标的要求,不能充分体现市场公平竞争,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革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必要性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现行预算定额规定的消耗量和有关施工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也属于社会平均价格,这实质是政府定价,企业没有自主定价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公平竞争。为满足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要求,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已成为当前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改革的重要举措,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能够反映出工程个别成本,有利于企业自主报价和公开竞争,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2.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后更加明了,利于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尤其是对于普通的居民楼的业主,对于自己的产权将达到何种程度就更加清晰。以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签定合同及补充合同文件都要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果居民想购买商品楼,除去听售楼处的介绍外,只需了解已加盖备案公章的合同中相关的清单条款,如通过了解施工合同的清单条款就可以了解到在不进行装修就出售的毛坯房能达到什么程度,同时通过对合同工期及施工承包方的信誉度的了解可以知道楼房能否如期交工,通过对施工承包企业的业绩水平及监理企业的监理业绩及总监水平的了解,可大体了解工程的质量。对于装修后出售的楼房,可通过清单项目了解到装修项目中所用到的材料是否是环保材料,比如,防盗门是什么牌子的,三玻塑钢窗的产地,各种漆料的品牌,还有施工工艺是否科学等。了解后再决定是否购买,这样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入住后的烦恼。因此,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也是减少商品住宅楼买卖双方合同纠纷的有效方法。 对于市政工程项目,公示相关的详细清单后,可广泛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比如,市内巷道的宽度,巷道面层的厚度,基层垫层的厚度及所采用的材料,监理单位的业绩水平及总监人员的业绩水平,到达现场的监理人员是否是合同中约定的人员,施工技术是否达到合同中的要求等。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在经济发达国家的经济领域里完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建筑产品完全商品化,其交换是市场的经济活动,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其价格关系则完全通过市场调节机制来确定与控制,在这样的体制下,建筑产品买卖(承发包)自由化,政府主要是宏观控制和指导,管理社会化和专业化,手段科学化和自由化,价格完全放开市场化。实行市场经济,政府就无必要制定法定性的造价控制定额,而是由承发包双方自行商定价格。但是,作为政府必须有个宏观控制和指导的职能,不论哪一级政府都要抓标准与指导价格的管理工作。特别是技术标准的制定,对各类工程技术标准都有有效完整的法规公布,一切按标准执行,一切按标准办。 造价的确定也建立在标准要求的前提下,任何一项工程的招标,在招标文件上都有相应的技术标准要求,投标者在此标准下考虑各自的报价。工程的造价管理是把造价、工期、质量三者融为一体,先有标准(质量要求)才能谈得上造价,有什么样的质量就有什么样的造价;有了确定的造价必须要严格控制工期进度才能控制造价的实现,所以,质量、造价、工期三者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的统一体,缺一不可。 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治本措施之一 由于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应的管理体系在工程承发包计价中调整承发包利益和反映市场实际价格需要,特别是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机制方面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例如建设单位招标中业主压级压价、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高估冒算造成合同执行中产生大量的工程纠纷和扯皮,为了逐步规范这些不合理或不正当的计价行为,除了法律法规,行政监督之外,发挥市场规律中“竞争”、“价格”的作用是治本之策。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招标人计价行为,在技术上避免招标中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以及保证工程款的支付结算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结语 在国外发达国家,工程造价管理十分重视前期造价的确定和后期造价预测,科学地确定工程预算造价,只要一经确定,在执行实施中始终围绕这个指标不轻易突破。同时,为了达到合理的确定造价,必须把各方面的因素考虑进去,特别是对工程的维护费用、寿命期造价效益,不可预见费用,风险因素等加以严格考虑,这就是投资要打足,费用要科学合理,对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修改必须要严格控制,作认真的经济分析比较,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得随意变更修改。这些经验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对解决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三超”现象十分有用,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工程造价管理。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英联邦等许多国家、地区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均采用这种模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建筑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为了引进外资,对外投资和国际间承包工程的需要,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实行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增进国际间的经济往来,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从而进入国际市场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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