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一般施工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

序次类别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1现场和施工条件1)工地未按规定设置周边围挡和实行封闭管理;2)工地无安全工作宣传和警示标牌设置和安全工作氛围;3)场地不平、排水不畅、道路不硬;4)临街施工未设工程外围全封闭挡墙、防护棚(安全通道);5)场地内有影响安全的高压线和地下管线未作妥善的安全保护;6)施工总平面安排混乱,作业区、材料堆放加工场地、办公区和生活区未能有效分开;7)无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或达不到良好有效要求;8)对周边相郊建筑和设施未进行可靠的安全保证;

9)材料堆放零乱,无稳固支垫、堆放可高和无可靠支撑;10)晚间施工照明不足;11)无严格防止扰民规定和避免相应纠纷引起干扰施工正常进行的措施;12)施工用动力和照明电线布置紊乱,易受碰、刮;13)场内无环形道路,车辆进出不畅;14)场内无消防水源,消防车难以到达需要地点;2施工组织和安排15)无稳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和施工队伍,施管人员多变,难以建立起具有连续性的有力的安全管理;16)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17)不按正常的、安全的程序组织施工,地上地下并进、多层多工种交叉作业,进场人员过多、作业相互影响;18)安全设施无人监管,在施工中任意撤除、改变;19)材料的场内运输缺少统一协调,垂直运输和吊运设备超负荷、超强度工作;20)无限制的抢工、赶工、在施结构过早拆模或撤去支撑,施工安全无保证;3职工健康和安全保护21)不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三宝”和其它专业安全防护用品;22)不按规定进行可靠的“四口”和临边防护;23)不按规定实施安全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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