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设用地

什么是新增建设用地?国家对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哪些规定?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新增建设用地为规划期间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量;建设用地净增量为规划期间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量减去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量。
根据国土资源部去年制定的加强土地调控、严格新增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政策,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批项目用地,需与国家发改委沟通,项目审批机关还必须就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以及审批、核准程序是否完备和合规做出说明。
新增建设用地存在哪些问题
一是项目的审批、核准权限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存在地方政府越权审批、核准的现象。
如中型水库的审批权限已上收中央,但个别地方政府仍在越权审批;还有一些高速公路项目,也存在着地方政府越权审批或核准的问题。
二是项目的审批、核准程序不符合要求。如按照发改委的有关规定,应该首先编制煤矿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矿区总体规划并按程序报批后,才能审批或核准具体的煤矿建设项目,但个别地方未按程序报批矿区总体规划就擅自核准项目。
三是项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如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城市主要干道(包括绿化带)的红线宽度,小城市和镇不得超过40米,中等城市不得超过55米,大城市不得超过70米,但在审查中发现,个别中小城市的道路竟宽达80米,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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