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带来关于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1、项目经理应依法对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教育培训制度,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源的投入。

2、项目部应在系统辩识危险源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危险源初步辩识清单。根据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制订项目安全管理实施计划,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安全管理实施计划内容包括:

1.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2.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3.项目安全危险源的辩识与控制技术和管理措施。

4.对从事危险环境下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计划。

5.对危险源及其风险规避的宣传与警示方式。

6.项目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3、项目部应对项目安全管理实施计划进行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部应在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支持下,为实施、控制和改进项目安全管理实施计划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技术、物资、专项技能和财力等资源。

2.项目部应通过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网络,逐级进行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交底或培训,保证项目部人员和分包商等人员,正确理解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内容和要求。

3.项目部应建立并保持安全管理实施计划执行状况的沟通与监控程序,随时识别潜在的危险事件和紧急情况,及时把握持续改进的机会,预防和减少因计划考虑不周或执行偏差而可能引发的危险。

4.项目部应建立并保持对相关方在提供物资和劳动力等方面所带来的风险进行识别和控制的程序,以便有效控制来自外部的危险因素。

4、项目安全管理必须贯穿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各阶段。

1.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防止因设计不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设计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并配合业主报请当地安全、消防等部门的专项审查,确保项目实施及今后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设计应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3)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项目,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4)加强设计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

2.项目采购必须对自行采购和分包商采购的设备材料和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控制,确保所采购的设备材料和防护用品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项目所有采购合同中必须包括相关的安全要求的条款,并对供货、检验和运输的安全做出明确的规定。制定供应商的安全评价规定,记录和保存合格供应商的评价资料。

3.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执行,并结合各行业的特点,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的因素进行管理。

4.项目试运行前,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对各单项工程组织安全验收。制定试运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试运行过程的安全。

5.项目部应协助业主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有关文件,以及根据消防监督审核程序,将项目的消防设计图纸和资料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审批。

6.项目部与分包商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项目部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商应服从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否则其后果由分包商承担主要责任。

7.项目部应制定并执行项目安全日常巡视检查和定期检查的制度,记录和保存检查的结果。对安全事故和不符合状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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