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及进场验收工作,坚决杜绝不合格的设备、材料用于施工
消防工程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可以分成两大类:即装饰装修材料及各种消防设施及材料。根据公安部、工商管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对于施工单位的相关责任,该《规定》亦明确指出:“消防产品使用者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有关证书,选用符合市场准入的、合格的消防产品。”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合同的约定和消防产品有关技术标准,对进场的消防产品进行现场检查或者检验,如实记录进货来源、名称、批次、规格、数量等内容;现场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安装。”根据上述要求,施工单位在进行消防设施采购前,应查验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包括产品是否具备《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或者《鉴定证书》等生产要件。消防产品审查资质目录会不定期地调整,施工单位在产品采购前应查阅相关目录,确定产品适用范围。
同时,应着重审查厂家产品是否与证书描述相一致,证书是否在有效期等细节。在签订的合同前后,还应取得当地消防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以便竣工验收(备案)时使用。在装饰装修材料、各种消防设备、材料进场后,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消防机构的要求,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设备、材料的相关性能,特别是装饰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进行复检(通常为“见证取样”检测)并取得相应的检测报告。如果复检不合格,应立即清除出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于工程实体。施工单位应根据主管部门复检产品目录建立复检台账,保证设备、材料进场复检不漏项、漏检。总之,作为施工管理的重要环节,施工企业务必把好设备、材料的采购管理和进场验收关,按照既定的管理程序,逐项安排专人加以具体落实。同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相关报审报验工作,保证进场设备、材料质量合格。需要指出的是,各地的政府消防管理机构对于设备、材料采购管理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施工单位应在采购前落实管理机构的具体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科学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智能建筑消防系统施工,与配电、给排水、暖通以及楼宇自控等系统联系紧密,尤其在安装作业大面积展开后,各分部分项工程交叉施工,不可避免地存在相互影响的情况,这些不利因素如不能加以妥善处理,会给消防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带来隐患。所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全局思维”,立足在项目宏观,具体落实在各项施工细节,保证施工有序、合规地进行。
1.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于智能建筑,存在大量交叉施工、相互影响的情况,尤其在地下车库上部空间及吊顶空间内。这些空间内各种设备、管线的安装工程量占到了安装总量的70%以上,所以对于设备、管线的安装顺序必须进行统筹考虑。虽然施工图纸中给出了一些设备、管线的安装定位位置,但这些定位位置未必完全符合现场的实际安装要求。所以施工单位在安装作业前,务必进行设备、管线安装定位校核工作。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制作安装综合管线图,该图应充分考虑土建结构、各系统管线内部及管线之间的相互关系,再反复校核无误后向班组及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交底。同时,施工组织设计应考虑各专业、各工种的施工进场时间及作业时长,将相互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2.加强施工过程监督,保证施工质量。应着重在如下几个方面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首先是设备、管线的安装定位精度。建设单位出于节省投资的考虑,在委托设计时,要求设计单位在设备、管线布置时的安装裕量考虑很小或者几乎没有。这就要求在实际施工作业时,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根据制作完成的综合管线图标识尺寸认真做好安装过程的实时检测,即将综合管线图最终落实到施工成品上。施工单位应该知晓,这些精度控制是避免设备、管线冲突打架的必须环节。
其次是严格按照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加强日常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针对经常发生的质量缺陷编制质量预控方案并加以落实。在消防设施施工中,经常发生的质量缺陷是管道连接不严密,在试压时出现泄漏。一旦发生泄漏,不但造成水资源的浪费,也会对工期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必须加强日常的施工质量控制。第三要加强不同承包单位之间的技术协调。对于智能建筑,其涉及的设备、管线往往是由多个承包单位分别完成的,而消防系统施工与其他系统均存在或多或少的联系,这就要求各单位在总包单位的组织下,经常性地进行技术协调,保证合格成品的交付。最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向监理单位报验已完的分部分项及检验批项目,并及时将监理单位签署的相关文件归档,为最后的竣工验收打下良好基础。
3.认真做好消防设施联动调试工作。消防设施联动调试是消防系统施工的最后环节,也是最为重要同时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施工单位在进行联动调试前,必须编制联动调试的专项施工组织,在联动调试前应由总包单位组织各相关承包单位召开技术协调会,保证各单位分工明确、人员到位、落实各自施工的质量缺陷整改等各项内容,并特别注意如下事项:首先检查消防报警系统线路是否接线正确,特别是做好与动力配电设施电控箱内部接线情况的复查;其次是检查各水系统管路是否合格,特别是有无漏水的现象发生;第三是逐点查看现场是否具备联动调试条件,例如卷帘门下方是否有杂物,通信系统是否正常等;最后是落实人员到位,由于消防系统联动调试涉及多个施工单位,所以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必须是熟练操作人员并熟识现场施工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置。
三、积极配合业主做好竣工验收
在工程具备最后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业主完成竣工报验文件、现场验收准备等相关工作。在竣工验收前,应多次进行系统模拟运行,确保消防系统可靠稳定。在政府消防机构进行验收前,应做好参验人员的组织工作,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四、竣工资料提交
施工单位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应根据规范要求将竣工资料提交业主。特别是如下资料不可遗漏。1.所有原理图、接线图,如果实际安装发生变更,必须在图纸上清楚标出。2.线路平面布置图。3.各种编码设备的地址码清单。4.设备操作使用手册(该手册由设备供应厂家随机提供,施工单位安装、调试完毕后,应将此手册提交业主)。5.应向业主书面说明的使用注意事项等。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消防设施作为建筑物的“保护神”,其地位的重要性显而易见,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认真施工,提高施工质量,使消防设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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