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所辖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是该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全面贯彻落实工程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范、规程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工程项目部各种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要求。
3、建立本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考核办法。坚决支持、指导本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
4、认真负责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如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等工作,确保开工后安全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5、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组织或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及时解决来自各方面、各种形式的问题或困难,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确保工程安全生产。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等的审批,并监督执行。应进行定期检查。有必要时也可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7、组织检查施工项目部主要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书的原件。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持有规定的资格证、岗位证书的原件。对未持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应辞退出场。
8、组织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负责或屡教不改的监理人员,可进行罚款式辞退换人的方式处理。
9、组织并亲自参加施工现场每周一次的工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及时真正掌握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把检查情况当时填写周检表。
10、在施工过程中,应组织自己所辖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
定期(一周)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工程项目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
各方代表会签。特殊情况可召开专题会议。
11、应支持项目监理部的正常工作,并及时协调或处理施工项目部与项目监理部之间的工作关系。
12、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13、参与并积极配合本公司对工程安全生产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14、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应与公司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及时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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