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极限状态:当结构或其组成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时,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时,此特定状态称为结构的极限状态。定状态称为结构的极限状态。
(2)极限状态分为两类: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极限状态:a.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包括:强度破坏、疲劳破坏、包括:强度破坏、疲劳破坏、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失稳、倾覆、变为机动体系等状态。的变形、失稳、倾覆、变为机动体系等状态。极限状态:b.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包括: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包括: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使用的振动、影响正常使用的或耐久性的局部破坏等状态。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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