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考评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考评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公司和项目部制订的安全生产达标计划目标,文明施工计划目标能够在本项目部顺利实现,制定考评办法。

1、考核总结依据:

①安全生产达标计划目标项目部分解目标;

②文明施工计划目标项目部分解目标;

③公司(月)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④项目部(周)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⑤施工现场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⑥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检查记录。

2、考核时间,每月考核一次。

3、考核人员:由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各班组长组成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奖罚总则:

①按考核评分经考评得分分者属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不在奖罚范围内。

②经考评得分为分者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应予以奖励;

③经考证得分为分以上者,属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应予最高额奖励。

④出色地完成项目经理临时指派的工作任务可加分分。

⑤经考评得分为 分者,属未能完成本职工作应进行警告。

⑥经考评得分为 分以下者,属工作有严重失职或失误,应对其进行经济惩罚。

5、凡按本考评办法考评,月平均得分低于 分者,自动丧失年终评比“评优、评先”的资格。

6、奖罚额度由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自定。

7、本考评办法自项目经理签字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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