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 能够节约使用项目资金, 减少不必要的投资浪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工程造价管理采用“静态控制, 动态管理”的方式, 严格控制工程的静态投资, 并有效控制各种差价和融资成本, 提高效益。另外, 在宏观调控上, 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制定、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深化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 利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对工程资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可以更好的确保水利水电工程投资的合理使用。本文阐明了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的确定,提出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措施。

一、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的确定

要对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和控制, 必须有一个基准和目标, 这就涉及到造价如何确定的问题。

1、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的确切含义, 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能反映其本质的定义, 其含义主要的分歧有两个:

(1)工程造价是指价格( price) , 还是指成本( cost)?很显然, 这两者的主要差别是在于是否包含利润。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 所有的企业都应追求最大利润。业主是企业主, 业主进行项目的建设, 就应获得相应的利润, 而现有的造价确定办法和电价确定办法并没有把业主作为企业来看待, 在造价中只列上了建设单位管理费等成本性的项目, 在电价的确定时也只考虑了还本付息电价, 这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笔者的观点是: 在工程造价中必须含有业主的利润, 或在电价中包含业主的合理利润。

(2)工程造价是指计划价格还是市场价格? 由于工程建设的工期较长, 在编制工程造价时确定的基础价格与实施时的价格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也就是说在编制时可作为市场价格, 但在实施时又不是完全的市场价格, 充其量是预计的市场价格。

目前采用的价差处理方式, 工程造价又成了实际完成价, 使造价又变成了成本的概念。

2、采用定额

造价的确定必须依据定额, 具体的内容是定额的构成内容、表现形式、定额水平和依据。由于社会的发展,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涌现, 现有定额不仅在范围上难以满足, 需要补充, 而且劳动效率相差较大,需要不断地根据实际调整。

3、确定造价的编制方法

目前讨论较多的是由于“定额法”存在着较多的弊端, 在使用上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从而提出应推广和实施“实物法”。由于采用“实物法”编制工程造价, 能最大可能地与工程实际相结合, 因而能较真实地确定工程的实际造价。最近水布垭项目进行了场内公路三个标段的招标。此三标段中既有桥也有近400 m 长的隧洞, 公路总长为17 km。在招标时不指明采用任何定额和不规定编制口径, 投标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要求编制报价, 业主在确定标底时也采用此方法。评标结果, 在三个标段中有两家没有完全采用“定额法”, 其投标报价与标底非常接近, 其综合得分( 100 分制) 之差最小的标段只相差0. 17 分, 最大的分差也只有0. 63 分; 而采用“定额法”编制报价的投标者与标底相比高10% 左右, 其综合得分比前两家低10 分以上。这个事例间接地验证了采用“实物法”编制工程造价的优势, 是一次很成功的尝试。

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 采用“实物法”编制工程造价对设计深度有较高的要求, 对编制人员要求有较高的技术经济的综合水平。当设计深度不够时, 在项目评估和方案比较时采用“定额法”编制工程造价, 还是有其优越性的。

4、确定工程造价的刚性强度

过去各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 必须经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审定批准, 定额中即使有明显不合理之处, 也不允许调整, 而在实施过程中又允许不断地修编工程造价, 所以在实施造价控制时难度很大, 基本上失去了其工程预计价格的功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国家有关部门对工程造价的审批权限必须放开, 确定工程造价是企业行为, 是企业的经营权中的重要权利, 国家可通过颁布各种信息以指导企业确定合理的价格水平。

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措施

水利水电项目的建设施工阶段就是按照工程设计, 将原材料、半成品、设备转化为工程实体的过程, 也是使建设项目的使用价值得以实现的过程。施工阶段发生大量的资金投入, 用于支付土地使用及有关费用, 购买设备以及支付各项施工费用, 支付融资费用等, 采取有效措施实行造价管理, 使用好资金, 对于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 提高工程效益是十分重要的。

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要本着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 对编制业主预算、工程计量与支付、处理和应对工程索赔、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与投资偏差控制等方面进行造价管理。

1、业主预算的管理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具有工期长、施工技术复杂、比选方案多等特点和受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体系本身的限制, 在初步设计审批之后, 随着设计工作的深化, 设计单位或有关部门可能提出更优化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分标计划等, 从全过程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的观点出发, 要及时跟踪工程概算的变化趋势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初步设计总概算一经主管部门审定, 不得突破。为此, 需要对情况变化后的初步设计概算按照“总量控制, 合理调整”的原则编制业主预算。通过编制业主预算, 可以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进行合理调整以利于投资归口管理, 同时, 有针对性的进行项目划分和临时工程与费用的摊销, 以利于考核各项目造价的执行情况。

在编制业主预算时, 要保持业主预算的价格水平与设计预算的价格水平相一致, 业主预算总额度必须控制在主管部门审批的初步设计预算之内, 不得突破。

2、工程计量与支付

工程要顺利进行, 承包人必须维持合适的现金流, 计量是对承包人进行中间支付、保证适当现金流的需要; 同时, 计量更是控制工程投资的需要。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是估算工程量, 实际情况是千变万化的, 很少有不存在变更的工程,因此计量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变更索赔项目中的工程量对控制工程投资是很重要的。监理工程师可以以计量和支付为手段, 控制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质量和进度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同时可以对工程的总投资进行动态预测和控制, 以达到投资控制的目的。

进行计量时, 要以施工图和对施工图的修改指令或变更通知, 以及合同文件中相应合同条款为依据进行计量。监理工程师要对报送来的已经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实, 以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或漏算。计量方法应按照工程合同技术条款及有关规定执行, 计量单位要与过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工程支付主要是依据合同协议、合同条件、技术规范中相应的支付条款, 以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有关工程修改或变更通知以及工程计量的结果来进行支付。同时支付时要遵照以下支付条件:工总进度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一次月支付;单项工程批准开工后方可进行该单项工程的支付;中间支付的净金额应符合合同规定的最小支付金额。

3、施工索赔

索赔是将投标报价中的不可预见费转变为实际发生损失支付的过程。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施工合同范本》,施工阶段应由监理工程师对索赔要求进行处理。监理工程师应以独立的身份, 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依据合同和法律法规审查索赔的合理性、正当性, 并作出索赔决定。同时, 监理工程师要加强索赔工作的前瞻性, 要尽可能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 以便采取措施, 避免或减少索赔,以避免延误工期或不必要的耗资, 更好的控制施工期非工程合同范围内的资金投入, 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

4、资金使用计划编制与控制

资金使用计划是为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做好资金的筹集与协调工作, 在施工阶段, 根据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机械设备以及劳动力安排等编制的资金使用方案。

通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能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施工阶段目标值, 并为资金的筹集和协调打下基础。有了资金使用计划, 就可以将工程项目的实际支出额与计划进行比较, 找到偏差, 从而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通过资金使用计划的科学编制, 可以对未来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度控制进行预测, 消除资金浪费和进度失控, 使有限的资金充分地发挥作用。在建设项目的进行过程中, 通过资金使用计划的严格执行, 可以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上升, 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提高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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