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及玻璃幕墙施工要求

门窗及玻璃幕墙施工要求有哪些?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1、所有门窗及玻璃幕墙制作前均需仔细核对数量,洞口尺寸及开启方向,核对无误后方可制作安装,除特别注明外所有门窗应含全套配件。

2、木门:1)除设计另有说明外,所有木门安装与开启方向墙面平。

2)木门均二次装修另行设计。

3)凡木料与砌体接触部分均满涂防腐沥青。

4)所有木门窗及木制品均采用I级杉木,木材含水率应符合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及有关图纸规定。

3、铝合金门窗、雨棚及玻璃幕墙:

1)应由具备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的公司根据本工程设计提供的设计条件图包括立面,分格尺寸、开启部位,用料、颜色等设计要求进行二次设计,经本公司审核单独出图。

2)本次设计所示铝合金门窗立面一律由外向内立视,且仅作分格示意。

3)幕墙玻璃采用无色半钢化玻璃,雨棚玻璃采用钢化夹胶玻璃,铝合金门窗玻璃采用浅灰色半反射镀膜玻璃。

4、防火门及防火卷材:

1)防火门等级详见门窗表。

2)防火门制作安装前应仔细核对防火门的开启方向。

3)防火卷帘上部与梁板之门空障处应用双面15厚镀锌钢板中间夹岩棉进行防火分隔。

5、人防地下室防护密闭门悬板活门:

1)严格按照人防标准图集预留所有洞口及铁件。

2)严格按照人防部门指定生产厂家提供产品。

6、门窗与外墙接缝处,应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挤填密实,并用密封胶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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