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色公共建筑运营管理

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的基本要求及等级划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的绿色建筑评价与等级划分。其中,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绿色公共建筑运营管理的要求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广西绿色公共建筑运营管理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与绿化管理制度。
建筑运行过程中无不达标废气、废水排放。
分类收集和处理废弃物,且收集和处理过程 中无二次污染。
建筑施工兼顾土方平衡和施工道路等设施在运营过程中的使用。
物业管理部门通过IS0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设备、管道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
对空调通风系统按照GB 19210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
建筑智能化系统定位合理,信息网络系统功能完善。
建筑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自动监控系统技术合理,系统高效运营。
办公、商场类建筑耗电、冷热量等实行计量收费。
对供水系统的阀门、管道定期检修。
对建筑外遮阳构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对室外人工水系水质进行定期监控,保持水系水质良好,并定期对水质状况进行公示。
具有并实施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挂钩。
利用再生水时,采用实时监控系统对再生水的水质进行监控,确保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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