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福建省绿色建筑的建设和评价工作而制定。其中,福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基本要求有哪些?下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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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建筑单体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周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档。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档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对申请运行评价的建筑,尚应进行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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