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安全作业实施细则

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内容:人工挖孔桩安全作业实施细则

一、作业条件

1、人工开挖桩孔,井壁支护应根据该地区的土质特点、地下水分布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进行井壁支护的计算和设计。

2、开挖前场地应完成三通一平。地上、地下的电缆、管线、旧建筑物、设备基础等障碍物均已排除处理完毕。各项临时设施,如照明、动力、通风、安全设施准备就绪。

3、熟悉施工图纸及场地的地下土质、水文地质资料,做到心中有数并按基础平面图,设置桩位轴线、定位点;桩孔四周撒灰线。测定高程水准点。放线工序完成后,办理预检手续。

4、按设计要求分段制作好钢筋笼。

5、全面开挖之前,有选择地先挖两个试验桩孔,分析土质、水文等有关情况,以此修改原编施工方案。

6、挖孔平面尺寸大小,以便于施工为宜,但不得小于桩的设计断面尺寸。挖孔深度不宜大于15米,孔深超过15米,应采用机械成孔施工方案。严禁违规进行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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