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管理实践

高州水库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供水为主,结合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1)型水利工程,其加固工程水库建设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建设实际,规范管理,落实“四制”,抓好目标体系建设,有效地推动了工程的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1、工程概况

高州水库位于高州市东北部,1958年动工兴建,1960年建成运行,限于当时的经济技术条件,设计标准较低,经过40多年的运行,已成为病险水库。其水库由龙头坳人工开挖渠连通良德、石骨两库区组成,集雨面积1022平方公里,库容11.52亿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供水为主,结合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1)型水利工程,是粤西最大河流鉴江流域的控制性枢纽工程,与其配套的灌区工程在鉴江平原上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供水网络。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18万亩,灌溉范围包括茂名市的高州市、化州市、茂南区、茂港区、电白县以及湛江市的吴川市和坡头区共56个镇。高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安工程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有:石骨及良德主副坝培厚加高,龙头坳连通渠修整,石骨、良德溢洪道加固,两溢洪道下游尾水河道疏浚,大坝监控及水情自动化系统设置等。工程2006年3月31日开工,设计建设工期为3年。

2、 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

为实现建安工程项目建设目标,高效有序地完成建设任务。我们严格遵循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四制”,完善制度,加强项目监管,抓好工程的质量、进度、控资、安全各方面的工作,

2.1 积极履行项目法人职责。组建了工程建设办公室,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建设管理的需要和工程建设特点,按照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选派专业人员和业务骨干参与工程建设。设置了财务审核、施工管理、征地拆迁、后勤保卫、廉政监督、档案资料6个工作小组,做到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形成了精简、系统、高效能的组织管理机构。同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进行管理;依靠当地政府、国土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合理、科学地确定地类、补偿金额、实物清点等工作;加强与市财政审核中心的协调,把好工程结算和工程造价关;委托水土保持与环境监测部门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测评估;与市检察院、纪检监察局等单位共同开展工程廉政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委托市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认定;委托阳江市水利水电检测站做好工程质量的对比检测工作。

2.2 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

高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施工、工程设备、工程材料等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省计委立项核准的要求进入建筑市场,进行公开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组织招标,以保证招标过程的廉洁有效,选择优秀参建单位。一是制定严格招标制度。在工程招标前,我们制定了公开招标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监督制度、备案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对保证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廉洁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科学确定招标程序。保证了招标的有序进行;三是科学划分标段。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特点、专业的差异和资金下达计划情况,将工程分为7个施工标,并针对其规模、标准按规定确定投标企业的等级要求;四是建立合理的标底和评标决标机制。确保工程招标投标的合理性、公平性。

2.3 切实履行项目监理制。工程鲁班乐标过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资质信誉好的甲级施工监理单位科源工程监理公司。我们根据工程的施工特点,在施工监理合同中明确监理人的职责。监理单位认真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认真抓好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控制。对涉及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的重要隐蔽工程和重要隐蔽部位的关键工序均实行旁站监理,对一般的施工过程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有力促进了施工单位改善施工条件,完善施工工序,加强质量和进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2.4 严格规范合同管理。为了实现工程建设目标,我们十分重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合同验收与支付程序、文件资料管理规范化。签订合同的有关部门能按照各自的职责,主动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加强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

2.5 抓好工程目标体系建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科学方法按计划不断实现建设目标,做到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施工安全零事故;投资控制不突破工程概算;工程廉洁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主体工程按计划工期完工。

2.5.1 加强质量监督。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管理”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质量终身制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与茂名市水利水电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签订《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书》,委托阳江市水利水电检测站进行对比检测,由专业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督。整个工程的每个工序和每个单元,都有明确的施工质量责任人,监理质量责任人,相应管理部门的质量责任人,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对于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除执行“三检”制度外,还必须由监理组织设计、施工、业主等单位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对原材料及施工的中间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测、分析和控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进入工地。各参建单位严格按图纸施工,抓好施工工艺,严格每个工序和每个单元的验收评定。同时我局的施工管理组,深入施工现场,参与工程的施工监督管理,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监理、设计、施工单位会商处理,确保工程质量。经评定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3.8%。

2.5.2 严抓施工进度。正确处理好保证供水、安全度汛、确保施工三者关系。开工前及时作好详细、明确的施工计划和日程安排,汛期安排各主副坝的帷幕灌浆、堆石棱体等不影响坝体安全及度汛的工程项目,非汛期则全面组织开展各主副坝的培厚加高和溢洪道加固等工程,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到2008年底就顺利完成了项目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目前正在抓紧附属工程扫尾工作。

2.5.3 安全文明生产。为加强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专门成立了施工安全监督领导小组和劳动竞赛领导小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定期不定期对安全文明生产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进行整改。同时在施工单位中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把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廉政等指标作为竞赛的内容,对竞赛优胜单位颁发流动红旗和奖金,工程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认真落实安全度汛措施,严格执行省、市批复的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工至今没有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4 加强资金管理。项目到位资金16010万元,在资金管理过程中,我们认真按照《广东省财政支付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茂名市市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实行直接支付暂行办法》以及省财政集中支付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办公、集体决定、分类办理、按期会审、依法支付”的制度,对工程的预算、合同变更、进度款、结算层层把关,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使工程合同、造价、财务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做到节约投资、控制投资、不超概算。

2.6 健全廉政监督体系。因为该项目使用了国债资金,所以对工程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同时,认真健全好制度监督体系,确保工程廉政建设,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2.6 .1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针对工程的规模、特点,专门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同步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监理单位自我约束制度、举报及奖励制度、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制度等30多项制度,明确参建人员的岗位职责、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

2.6 .2 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高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被列为省、市检察、建设部门开展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建设项目。专门成立了由茂名市检察院、纪检监察局、水务局和我局有关人员联合组成工程项目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关于在高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定期召开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把预防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2.6 .3 建立项目内部监督机制。在工程组建管理机构时,专门成立了廉政监督组,围绕工程招投标、资金运用、工程变更、各奖项的评定等重点环节实行监督,并监督检查项目法人与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订和执行《工程廉政合同》的情况,确保工程廉洁、顺利进行。

2.7 依规做好征地拆迁。自省发改委批复建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我们于2004年10月便着手抓好建安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在征地过程中做到“五到位”:一是宣传听证工作到位。按新规定在当地首次实行征地听证会,在征地范围内先后召开了征地动员大会、征地听证会,广泛宣传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听取群众意见,解释有关政策,协商征地赔偿标准,争取群众支持;二是合理补偿标准到位。由于现行的补偿标准与2003年确定的征地概算有较大差距,致使直接支付的征地费比原概算费用有所增加。我们及时召集了发改、财政、国土、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就征地费用问题召开了联席会议,由设计单位重新编制概算,再经茂名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根据当时上级有关政策和高州市统计部门出具的当地群众收入状况证明,参考当地城乡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户意见,确定本项目征地补偿标准。这样既符合上级政策,又考虑群众利益,使群众乐意接受;三是用地报批工作到位。工程征地范围分散,涉及4个乡镇、10个村委会、8个单位、180多户农户,地类复杂,工作量大、难度大。我们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配合当地国土部门做好征地范围内理清权属、量出面积、核算补偿额等工作,严格做好用地报批;四是补偿款及时到位。省批复工程征地方案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配合国土部门开展复核土地面积、清点青苗、丈量房屋、核算赔偿数额和农户签名确认等工作,及时把征地费和青苗补偿款通过银行直接支付给农户,杜绝了征地款被贪污、截留、挪用、冒领等现象。完成永久征地221.73亩,控制在批复范围内;五是政策解释工作到位。受当时房地产价格等物价上涨影响,农户认为征地赔偿标准偏低,我们耐心地向群众解释有关政策法规,反复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支持,较好地完成了征地拆迁工作,按时交地给施工单位使用。在征地过程中没出现过群众上访、因征地拆迁阻挠施工等现象,确保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3 取得成效

工程自2006年3月31日正式动工以来,在省水利厅的关心下,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市水务、发改、检察院、国土及各有关乡镇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领导满意、群众满意,依法建设、科学建设、廉洁建设”的总体建设目标,积极自觉认真地履行好项目法人制,与各参建单位团结拼搏,严格执行各项审批、建设相关规程,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经过国家、省、市的发改、审计、纪检和水利部门的审计或稽查,都给予了充分肯定。2011年7月1日被评为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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