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奖申报材料

芙蓉奖全称是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是湖南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奖,评审工作由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各级建筑业协会和其它有关部门在组织申报“芙蓉奖”工作中,必须接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那么申报芙蓉奖需要哪些申报材料呢?以下是鲁班乐标整理的芙蓉奖申报材料的内容。
申报企业填写申报表并签章,经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具文推荐申报;省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芙蓉奖”评审条件的,由湖南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负责推荐(委托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省管工程,仍由工程所在地市、州建筑业协会推荐)。
我省施工企业在外省施工的建筑工程,符合“芙蓉奖”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芙蓉奖”。各市(州)管辖企业在外省施工的工程,由各市(州)建筑业协会负责推荐,省直管企业在外省施工的工程,可直接向省建筑业协会申报。
“芙蓉奖”的申报材料:
(一)各市、州建筑业协会、有关单位的推荐函1份,推荐项目达2个的,在推荐函中要注明顺序;
(二)《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三)有关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2000字左右)1份;
(四)荣获“湖南省优质工程”的证明材料<公文或证书>复印件1份;
(五)能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局部质量情况的彩照5-8张,装订成册并有简短文字说明;
(六)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所分包的分部工程质量资料复印件1份;
(七)两家施工企业联合承包的工程,要提供联合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
(八)业主(用户)使用意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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