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有哪些?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1)房屋建筑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筑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2)参加验收的责任主体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组成。各责任主体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各责任主体分别阐明各自的验收结论,当参加验收的各责任主体对工程验收意见一致时,形成经各责任主体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各责任主体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但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方法,等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提出监督意见,如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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