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环境中新建筑设计研究

近年来,大量专家研究发现,当人类在实际生活中对于阳光、空气以及绿色植物的要求得到满足之后,还会在安全感、方向感以及归属感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也是因为历史建筑以及环境等多方面的原因,当前全球都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进行历史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但是对于我国来说,传统的民房民居、历史街区甚至于历史文物被认为是经济发展的阻碍性因素,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不但对大量的历史遗留文物造成破坏,更使得人们世世代代维系的精神纽带也被剪断。上述这种断然割断历史情怀的做法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而该部分人群也必然会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付出应有的代价。

1在历史环境下新建筑的重点问题

1.1无意识的建造行为

当前绝大多数的城市建筑物是在无意识的前提下建造的,这是对原有历史空间的蚕食。该部分建筑往往不会呈现出应有的生机,但是却对历史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而此破坏过程极为漫长,当人们发现破坏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令人后悔不已。上述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是政府部门建筑物建造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实际监管缺失造成的。

1.2在历史环境中出现个性化建筑

作为一种极为常见的城市新建筑,在历史街区中往往会出现一个和周围建筑物存在明显差异的建筑,而该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房地产开发商受制于土地面积的限制,为了追求利益,只能在有限的面积上向空间进行延伸;第二,期待成为地标式的建筑物,并且将吸引群众眼球作为建筑物自身价值的最终体现;第三,因为当前的建筑师基本都生活在现代主义思想极为鼎盛的时期,建筑师只有通过奇怪的建筑物才能将自己的思想渴求表现出来,并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使之成为自己实现理想的纪念物。

1.3进行简单的情景模仿

作为历史环境更新建筑最常见的问题,情景模仿是一种对原有历史环境不尊重的模仿。美国著名建筑评论家曾经说过:对历史场景进行如此模仿是一种严重的地域主义,这是和批判地域主义相对的一种情结。批判地域主义鼓励大家在大范围的地域建筑中找到适合当代建筑发展的普遍性方式,而出现对历史情境简单模仿的主要原因就是模仿者缺乏对历史情境的理想思考,其所形成的认知也只停留在表层,是一种对历史不负责任的行为。该种模仿建筑行为在我国最为常见,商家为了追求利益进行快速化建筑,而对于存在的历史问题只是进行简单化处理,最终造成历史场景的缺失。

2新建筑对历史环境造成影响的主要原因

2.1国家在宏观层面制定的关于历史环境的法律

由于我国对于历史环境的保护和更新所制定的相关法律尚不完善,因此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了大量问题。当前来说,我国对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而我国当前对于历史环境的快速化开发现实又要求我们不得不尽快建立起完善的历史环境更新法律制度。这些法律制度要求描述必须准确细致,立法要求明确,设立专门的法律实施监督部门,并且将新建筑的实施方案公之于众,要求公民进行监督,以提升历史建筑物周围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保证新建筑物在实际建造过程中能够和历史环境有机结合在一起。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加强对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学习,但我们还应当根据我国民族文化以及当地特色,制定切实有效的历史环境保护制度,从而达到保护历史环境的目的。

2.2经济利益的驱动

在建筑物建造过程中,开发商将会直接决定建筑物的风格,而历史环境因为其独特的吸引力使得开发商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为了提升建筑物的容积率,常常会在有限的土地面积上建造高度极高的建筑物,从而出现一枝独秀的现象。当前,伴随着历史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绝大多数开发商已经认识到了保持城市原有历史风貌的重要性,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也逐渐转变为当前的保护与开发共存的全新开发模式,该种开发方式为以后的历史环境更新提供了基本的实践经验。

2.3建筑设计师对历史环境的认识

建筑设计师对于城市历史环境的认识将会直接决定新建筑的最终形态,另一方面,建筑设计师还发挥着协调政府政策、开发商的切身利益以及自身职责的作用。成功的建筑师在满足建筑物基本设计功能、实现和历史环境相融合的同时还能够使开发商的利益最大化。基于此,对于城市历史环境的正确认知能够从根本上延续历史环境的生命力,保证城市的健康发展。

3在历史环境中采用的新建筑设计方法

3.1在历史环境中进行新建筑形式的分析

⑴对历史环境的包容性。在城市历史环境更新和改造过程中,所存留的历史性建筑物和周边环境已经不能作为参考点,而是成为包容新体系的重要因素。对于历史的保留不应当依然停留在保护状态,而是以扩展、包容为基础进行历史的延续,在此过程中还应当进行新功能的开发。上文谈及的包容则是指在保证历史建筑物完整性的前提下将新建筑物的空间涵盖在旧建筑物之中,从而使得新旧建筑物同时包含相应功能的建筑设计理念。城市建筑物在新旧衔接过程中应当充分体现出城市建筑的包容性,并且在此过程中展现出城市新建筑设计的艺术美感。

⑵新旧建筑物界面设计的连续性。建筑设计师的城市设计理念已经不能仅仅局限于独立性建筑物的设计,而是应当以此为基础展开周围附属建筑的设计,保证建筑物和周围能够形成一个连续性的整体,这种连续不但是空间上的连续,更是视觉界面上的连续。事实证明,在不同时代、不同地点的新旧建筑物共存都将成为永恒,而城市的新旧界面连续性设计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使具有空间整体感和文化延续感的建筑环境作为新旧关系的评判原则;第二,不应依然局限于古人的建筑理念上,而是要根据目前的新型建筑材料进行设计,并结合现代的施工方法建设;第三,对于新旧界面的结合没有固定模式,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方案。

⑶对历史建筑物的移接。由于历史建筑物涵盖了极为广泛的建筑理念,倘若在新的建筑物中运用历史建筑理念则可能出现断层,而新旧建筑物的连接能够使人们感受到对历史文明的继承,进而提升建筑物的美学价值。对于建筑物来说,其存在的灵魂是细节,即建筑物的美感。对建筑物的细节采用必要的传统装饰能够使人们感受到历史的传承和延续,提升城市建筑物的可读性。对于建筑物细节的装饰不可能和材料的性能、尺度理解隔离开来,即便是微小的脚线也会很好地体现出建筑设计师的艺术功底以及对于建筑材料的驾驭能力。

3.2在历史环境中进行新建筑城市空间的分析

⑴进行历史环境空间分析。虽然当前已有大量的优秀建筑,但是城市空间的缺失依然不能被弥补。这是因为城市的整体性面貌不能只依赖于单独的建筑物,而是需要所有建筑物之间形成良好的配合关系,从而形成细腻而独特的外部环境。丰富的城市空间场所必将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创造自身文化特色的摇篮。据此分析发现,大量优秀城市为其提供了极为丰富的成功案例。

出于保证城市改造过程中新旧建筑物有机结合的目的,在进行建筑物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当地的历史环境以及空间组织的基本规律,只有这样才能够对城市历史环境进行保护。在历史环境中进行全新的建筑设计应当在传统的城市空间基础上展现出现代化的生活空间,虽然说建筑物的设计多种多样,而随着社会的发展,需求的不断变化,建筑物设计依然在改变,但是经典的空间艺术以及建筑原则并不会随着时代的进步发生改变。对于新旧建筑的结合应当充分借鉴历史环境的空间规则,根据前人所总结的建筑艺术原则和相应的理论分析来延续城市的历史环境和基本特性。分析和量化城市固有的艺术特性,寻找适当的建筑艺术表现手段,并以此作为建筑物设计的重要参考。⑵以城市空间为基础进行的建筑物设计。

一是,尊重历史性建筑物在城市中的地位。经过大量研究发现,历史性建筑物在城市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已经成为了一种标志性的建筑物,该种建筑物往往具有结构复杂、外表华丽的特点,其在城市网络和空间体系中已经成为了重要的标志物。在当前的历史环境新建筑设计理念中,必须对历史建筑予以重视,并且保证其在以后的城市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该部分建筑物不但具有传统的标志性,更是城市未来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基础,空间上的突出能够保证相应的构成因素成为一种标识,该标识可能并不庞大,但是其所处的特殊地位是不可撼动的。大型标志性建筑物往往位于市中心,是城市公共聚集的重要场所。在全新的城市规划过程中,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保护,并且根据该建筑物的历史地位制定相应的公共用途。

二是,建筑物的设计是城市历史空间的进一步延伸。在城市以及居民区进行建筑物轮廓线的设计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因为它会直接体现出该城市的历史印记。建筑物的轮廓线是建筑物具有极高艺术质量的标准之一,不但能够体现出社会意识形态和当前的物质条件,更能保证建筑环境的和谐性。

在历史地段高度改造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根据该城市的基本现状进行必要的高度控制,譬如为了保护平遥古城的基本风貌,要求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10m;第二,为了保证历史景观的观赏性,必须对建筑物高度进行必要的控制。譬如苏州地区为了保护周围园林以及建筑群,对古塔以及其他具有古香特色的街道进行建筑物高度控制。

建筑物的设计特点应当和时代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建筑物的设计理念也应当随着社会的变化产生相应变化,如此一来才能够打破传统建筑理念的束缚,建立起全新的建筑体系。复杂多样的建筑外形和充足的内部空间为人们带来视觉冲击的同时还能够满足人们的内心渴求。现代建筑理念在建筑物设计过程中更加重视个性化和差异化,而不再以永恒不变的传统作为建筑物设计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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