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建筑用能计量的要求

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为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改善公共建筑的室内热环境,提高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照明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能耗,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并结合江苏省建筑气候和建筑节能的具体情况而制定。其中,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用能计量的要求是如何的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江苏省公共建筑用能计量的要求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甲类建筑及20000m²以上的乙类建筑应设置用能计量系统,该系统须同时满足分类计量和分项计量的要求。
用能计量装置的设置不应破坏原系统的合理性,不应影响原系统的可靠性。
用能计量装置应具备数据通信功能,应使用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和通讯协议,并设置管理后台。当建筑物设有BA系统时,用能计量装置应接入BA系统,作为BA系统的一部分。
用能计量装置的精确度等级不应低于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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