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招标网隶属于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焦作招标网)。焦作招标网经焦作市人民政府批准,2010年5月5日成立,为直属市政府管理的正县级全供事业单位,编制58名,内设综合科、财务科、信息管理科、建设工程交易科、产权交易科(其他资源交易科) 、国土资源交易科、政府采购交易科7个科室。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位于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场所面积1100平方米,分为交易服务区、开评标区、办公区。交易服务区包括窗口受理区、窗口报名区、财务结算区、开放式的休息区、商务区;开评标区包括1个可容纳40人的开标一厅、1个可容纳150多人的开标二厅、4个封闭式评标室其中含2个电子评标室,另有档案室、评审专家等候室等。开发了功能完备、性能先进的公共资源电子运行系统,包括内网办公系统、门户网站、业务管理系统及评审专家抽取语音通知系统、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多媒体查询等子系统,可实现从项目进场受理登记到成交确认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焦作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河南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服务程序 :
一、进场受理
建设工程交易科窗口受理员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资料,认真进行审核。
1、审核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表》(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2)《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进场交易登记表》(网上下载,内容填写齐全并加盖公章)(见附表1, 以下同);
(3)《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见附表2,网站下载)(招标监督部门盖章,留原件);
(4)《招标代理授权委托书》(加盖招标人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招标委托代理合同》(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2、项目受理:对受理申请项目手续齐全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开具《项目受理回执单》,按规定编写交易编号,
3、对手续不全的项目,受理员应向招标人一次性告知需完善的内容;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二、确定项目负责人
建设工程交易科科长收到窗口受理员内部传递的受理资料后,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项目负责人;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三、发布公告
1、项目负责人将在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的招标公告通过内网传递到信息科信息管理员,信息管理员收到内网传递的招标公告后,按招标公告发布时限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大屏幕同步发布,招标公告发布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开招标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交易编号;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3)招标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建设主要内容、资金来源、建设地点及建设工期要求;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法及售价;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报名时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2、信息管理员对公告的发布情况进行登记。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四、投标报名
1、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有效期前,持《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报名登记表》(见附表3,网站下载)通过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确认,到建设工程报名窗口,进行投标报名。报名窗口人员按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协助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报名资料,一般审核投标申请人的资质、业绩、技术装备等;
2、邀请招标的应当向3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
3、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报名结束后由报名窗口人员打印统一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报名企业一览表》(见附表4,网站下载),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中心工作人员签字加盖公章确认。
办理时限:报名有效期内即时受理。
五、招标答疑(非执行程序)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答疑事项计划,由项目负责人通过内网向综合科预约答疑时间和场地。
六、组织交易
1、投标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应当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投标现场接受投标人的投标;
(2)投标文件由“正本”、“副本”、“附件”组成。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投入标箱。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投标人签到工作。组织签到工作时应重点核对签到时间、确认签到代表的身份、检查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密闭;
(4)对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主持人应当场宣布该项目招标失败,并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5)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时公开进行。
2、开标
(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会议议程按统一的开标程序要求进行:
①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② 宣读会议纪律(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走动,不提随意发言,严禁吸烟);
③ 介绍参加会议的招标人、监督人和现场工作人员;
④抽取不少于3名投标人代表验证,主要验证:
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证书、外地进焦备案证明和标箱、投标文件、标底、考察分的密封情况等进行审验并签字确认。有异议时,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做好记录交评标委员会认定。
⑤ 唱标;
投标人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向顺序依次唱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复唱并记录,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表签字确认。
⑥ 开标会议结束。
3、评标
(1)评标专家抽取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的授权代表应于开标前两小时内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参加评审专家抽取,抽取专家时,应由招标人、监督机构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现场监督抽取过程,评审专家抽取结束后,专家库管理员将《专家抽取情况汇总表》书面打印,由现场参加抽取人员签字确认。
(2)专家管理员负责评标专家的签到,并将评标专家签到表移交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带领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区;
(3)进入评标区的人员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及监督机构人员,并应签到以示出席评标会议,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区域和评标现场。
(4)评标会议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会议按评标程序进行;
(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4、定标
(1)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2)财政投资的项目须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3)采取邀请招标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人。
办理时限:开、评标时限内
七、结果公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携带由招标监督部门核准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拟中标公示〉〉(见附表5,网站下载),由项目负责人通过内网向信息管理员传递,信息管理员应在当日将公示在原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八、出具《交易证明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项目负责人收到财务科结算窗口传递的已交费名单后,出具《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证明书》(见附表6,网站下载),由申请窗口受理员通知招标人到窗口领取《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证明书》。
九、交易档案的汇总、移交和保管
《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证明书》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整理归档资料,报项目负责人审查,审查合格后,向综合科移交。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焦作招标网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焦作招标网联系方式:0391-3568911
焦作招标网邮箱:henancg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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