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的建筑,除必须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外,还须注意以下几点:
(1)体育馆应坐落在四周宽敞、便于疏散的地点,建筑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馆内的吊顶、装饰构件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0.25h的不燃烧体。
(2)体育馆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进行各种活动时,不准因活动的需要任意改变其原来的建筑结构。
(3)体育馆屋架是钢结构的,应进行防火处理,同时不准增添任何可燃结构。未经设计部门和有关安全部门的同意,不得在屋架上悬吊重物或增加任何承重负荷。
(4)体育馆内如设置电影放映室,其建筑结构应参照影剧院的电影放映室要求建造,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5)体育馆如附设制冷设备及冰库时,其建筑结构应参照冷库的防火要求。氨压缩机房应列为乙类火灾危险性机房,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氨是可燃气体,其爆炸极限为16%一17%,因此,压缩机房应设有规定的泄压面积、紧急泄压装置及可供抢救时喷洒水雾的消火栓。
(6)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以及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设施,不应布置在主体或紧邻馆的建筑内,应按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规定执行。
(7)附设车辆停放的场地,要标有车辆停放的方向排列线,便于疏散畅通,并设置消火栓,以备急用。
建筑业查询服务
行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