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桩尖进入持力层而桩底未达到设计标高时,通过增加锤击数,使桩底达到设计标高,结果是桩顶还未达到设计标高就由于混凝土产生疲劳而破坏。技术规程要求PHC桩总锤击数不宜超过2000,最后1米沉桩锤击数不宜超过300,总锤击数超过技术标准的规定,桩顶混凝土就易产生破坏。
2)最后贯入度标准太高,也容易使桩顶混凝土破损开裂,技术规程要求:管桩进入持力层但不能达到设计深度时,可按贯入度进行控制,连续三阵的每阵击贯入度不宜大于20mm。
3)锤重与桩重不匹配,锤重过小锤击数过高,造成桩顶混凝土疲劳破坏。锤重过大造成桩体压曲或局部破坏。
4)管桩质量有问题,混凝土强度未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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