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审是非常重要的,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就要做到公开透明,高标准评审给每个参赛者一个好的竞争环境。
鲁班乐标小编就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审和大家简单说一下。
评审为评选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申报工程的质量水平,评审包括初评、推荐、复查和终审四个阶段。评审工作按施工和设计两个部分进行单独评审。初评及推荐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或委托单位负责,初评及推荐单位应对所推荐工程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确保各地推荐的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水平,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专家对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查。工程所在地的建筑装饰协会和有关单位应配合复查工作。“装饰奖”的终审工作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由业内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资料及工程复查情况,通过审查、讨论、评议,确定获奖的工程项目和获奖单位。
奖项奖励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装饰奖”的承建单位、设计单位、参建单位授予“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奖杯、奖牌和获奖证书,并通报表彰。
评审纪律
1、参加“装饰奖”评选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格按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关于评奖纪律和接待标准办事,不得接受任何带有游山玩水内容的参观项目,不得接受任何礼物,各地建筑装饰协会要支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相应的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销申报资格,直至取消获奖资格。
3、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装饰奖”奖杯、奖牌和证书,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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