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将考试成绩报安全部门备案,经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准许施工。

2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前应接受安全部门的入厂安全教育。

3施工人员应到门卫办理人员入厂登记、出入证等有关手续方可进厂,烟、火、手机存入门卫烟火柜,每次进出要出示证,配合门卫检查。

4施工人员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纪律。

5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范使用。

6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发生的违章行为,与本单位员工同等处罚对待。

7施工管理部门指派的监理人员,应熟悉生产现场,监理人员确实做到始终如一,认真负责,监护到位,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疑问,应立即停止施工,向监理人员或甲方领导请示,经甲方人员排查清楚后,方可继续施工。

9施工单位应通过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在施工中做到“四不伤害”。

10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

11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方可持证上岗。

12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准在施工现场与施工无关的地方逗留,不准随意串岗,不准乱碰、乱动所有运行的设备,要爱护保护好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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