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是为贯彻国家和福建省建筑节能的
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提高既有公共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指导福建省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而制定。节能改造应根据节能诊断结果,结合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从技术可靠性、可操作性、经济性和节能效率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选取合理可行的节能改造方案和技术措施。其中,福建省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对于既有公共建筑地源热泵系统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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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源热泵系统
冷热源改造为地源热泵系统前,应对建筑物所在地的工程场地及浅层地热能资源状况进行勘察,并应从技术可行性、可实施性和经济性等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是否采用地源热泵系统。
冷热源改造为地源热泵系统时,地源热泵系统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的规定。
冷热源改造为地源热泵系统时,宜保留原有系统中与地源热泵系统相适合的设备和装置,构成复合式系统; 设计时,地源热泵系统宜承担基础负荷,原有设备宜作为调峰或备用措施。
地源热泵系统供回水温度,应能保证原有输配系统和空调末端系统的设计要求。
建筑物有生活热水需求时,地源热泵系统宜采用热泵热回收技术提供或预热生活热水。
地源热泵系统地埋管换热器的出水温度、地下水或地表水的温度满足末端进水温度需求时,应设置直接利用的管路和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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