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冬期施工措施

冬期施工往往会面临着比夏季施工更多的问题,在冬期砌体工程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做怎样的措施准备应对会出现的问题?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砌体工程冬期施工措施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1.砌体工程冬季施工除遵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30203-2002)中第10节内容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104)的规定。

2.砌筑用砖、砌块在砌筑前,应清除表面污物、冰雪等,不得使用水浸和受冻后的砖和砌块。

3.砂浆宜优先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

4.灰石膏宜保温防冻,当冻结时,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

5.拌制砂浆所用的砂,不得含有直径大于1cm的冻结块或水块。

6.砌体用砖和其它材料不得遭水浸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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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拌合砂浆时,水的温度不得超过80℃,砂浆的温度不得超过40℃,砂浆稠度宜较常温适当增大。

8.冬期施工中,应及时砌筑表面进行保护覆盖,砌筑表面不得留有砂浆;在继续砌筑前,应扫净砌筑表面。

9.砌筑工程的冬期施工,应优先选用外加剂法,对绝缘、装饰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采用其它方法。

10.在气温低于0度条件下砌筑时,可不浇水,但必须增大砂浆稠度。

11.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设不少于两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分别用于检验与冬期强度和转入常温28d的砂浆强度。

以上就是鲁班乐标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砌体工程”的信息,想要知道更多建筑行业的其他内容欢迎点击鲁班乐标行业动态来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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