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开工报告审批制度1)施工单位在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完成以后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2)承包商工程开工报审表应包括以下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测量复核资料工、料、机到场情况各种材料试验报告(混凝土配合比等)分包商的资格证件2)驻地管理工程师会同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对准备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审核,签署是否同意开工的意见报项目经理批准,项目经理在与工程监理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下达是否开工的指令。(参见工程质量控制总流程图)3)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商应认真贯彻执行,不得随意改动。需要改动时,承包商应报请项目管理部审查同意。4)新工序开始施工应在上道工序经过监理单位验收签认后,参照工程开工程序办理。以上现场项目管理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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