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州杯奖工程一般由
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特定条件下也可以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企业共同申报。其中,庐州杯奖的评选范围是怎样的?下面是
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庐州杯评选范围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评选范围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实现设计功能并投入使用的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和其他相关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项目,申报的工程项目应具有以下规模:(一)投资8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停车场、公交保养场、排水(含泵站)、地铁、码头、绿化、防洪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投资4000万元或4万立方米 日以上供水厂,2万立方米 日以上污水处理厂;(三)1.5万立方米以上燃气储备站,4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储罐站;(四)日处理垃圾80吨以上的垃圾处理厂;(五)投资800万元以上的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或投资400万元以上的供热工程;(六)对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800万元以下的桥梁工程或其他结构工程;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800万元以下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的(除园林工程)其他工程如工程质量优良,效益显著,技术先进,也可以申报参加评选。通过评审的工程只命名为:合肥市市政工程质量奖,不颁发奖杯、奖状,只进行通报表彰。(七)工程所在地位于三县的,工程质量符合“庐州杯”奖要求,社会反映好,规模达到所列标准80%的,也可推荐申报,但数量必须严格控制。合肥市施工企业在外省市承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应参加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评比活动,不在本办法规定的评比范围。更多关于“庐州杯评选范围”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和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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