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特点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特点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除一般工程咨询合同的特点外,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还具有以下特点:

1)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主体的特定资质要求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主体为委托人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容询服务的企业。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法律规定和委托范围内从事造价咨询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合同标的为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长,委托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认识和要求是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用以确定和控制造价的图纸在不同建设阶段的深度也不一致。因此,工程造价具有分阶段形成的特点,如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阶段的施工图预算以及竣工阶段的竣工结算等。

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服务阶段和服务内容的多样性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服务内容可以是全过程服务,即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及合同管理,也可以是某一阶段的服务。具体来说,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编制或审核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工程概算、预算、竣工结(决)算;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费用索赔、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造价信息咨询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