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

那么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中是怎样规定的呢,以下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鲁班乐标针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总则为大家介绍: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关于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的要求,规范管理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是指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较好的产业基础、技术先进成熟、研发创新能力强、产业关联度大、注重装配式建筑相关人才培养培训、能够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主要包括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等企业。
第三条、产业基地的申请、评审、认定、发布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产业基地优先享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相关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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