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洞身开挖作业规定

隧道洞身开挖作业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1、确定合理的开挖步骤和循环进尺,保持各开挖工序相互衔接,均衡施工。

2、开挖断面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应采用有效的测量手段控制开挖轮廓线,边沟、电缆沟及边墙基础应同时开挖,所有开挖应按图纸标明的开挖线并加入预留沉降量后的尺寸进行施工,开挖质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严禁初期支护后二次爆破开挖。在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随时测定隧道轴线位置和高程。

3、开挖后应做好地质构造的核对,及时做好监控量测工作,地质变化处和重要地段,应有相应照片或文字描述记载。

4、开挖作业应保证安全,不得危及初期支护、二次衬砌和设备的安全并应保护好量测用的测点,宜减少对围岩的扰动。

5、开挖爆破作业应在上一循环喷射混凝土终凝不少于4h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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