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指示,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领导做好建筑设计的技术领导工作,在安全技术上对总工程师负责。2、根据公司确定的技术工作总体部署,对设计方面的工作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领导完成好建筑所的安全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要经常向总工程师和分管领导汇报建筑设计方面的工作。3、参加编制公司远景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提出建筑设计的安全技术规划及措施。4、参与建筑所安全技术等规定、标准、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审批工作。5、领导建筑设计的技术工作,负责编制和贯彻执行技术组织措施计划,检查和督促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6、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领导建筑设计的技术革新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7、负责审批建筑的工程技术设计,参加新建、扩改建项目的设计工作并负责建筑设计的审查。8、协助总工程师搞好建筑所的安全技术工作,参与审查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方案和设计,拟定建筑设计口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参加安全质量检查,负责研究和分析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9、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技术交流、协作、科研活动,负责组织召开建筑所的技术会议;并根据建筑设计技术工作的特点,协助总工程师对设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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