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道路作业安全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道路作业。本规程采用下列定义: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3.1凡在厂区内进行道路作业必须办理《道路安全作业证》。《道路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3.3厂区交通管理部门审批《道路安全作业证》后,要立即书面通知生产、HSE等有关部门。3.5道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道路标识。3.9对《道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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