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符合以下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要求
1)基础技术要求:本工程脚手架部分落在地下室顶板上和室外回填土上,中标后将对顶板和地基承载力进行验收。
2)立杆垂直度允许水平偏差25mm。
3)间距:步距±20mm,纵距±50mm,横距±20mm。
4)纵向水平杆高差,一根杆的两端±20mm,同跨内两根纵向水平杆高差±10mm。
5)主节点处各扣件中心点相互距离≤150mm。
6)同步立杆上两个相隔对接扣件的高差≥500mm。
7)立杆上的对接扣件至主节点的距离≤1/3•h;
8)纵向水平杆上的对接扣件至主节点的距离≤La/39)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40~65N•m,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45°~60°。
按以上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立杆搭设要求
1)立杆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相邻的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
3)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错开距离: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4)立杆顶端宜高出屋面女儿墙上1m,高出檐口上皮1.5m;
5)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4)连墙件的设置:
1)搭至有连墙件的节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杆。
2)连墙件最大间距。现场应根据实际层高和开间作增强拉结措施,每个连墙杆覆盖面积应控制在≤27m2)。
3)墙件的布置。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移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300mm,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4)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两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5)纵向、横向水平杆的搭设:
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长度不宜小于3跨;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对接时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的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2)横向水平杆:在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0.4L,且不应大于500mm。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6)纵、横扫地杆的搭设:
1)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立杆上。
2)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近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7)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
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为45°时≤7根,50°时≤6根,60°时≤5根;高度在24m以下的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本工程剪刀撑的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并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8)扣件:
扣件连接,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9)栏杆踢脚杆:
作业层栏杆和挡脚杆应设在立杆内侧。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挡脚杆(板)高度不小于180m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10)竹笆片:
竹笆脚手板应满铺,其下纵向水平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外墙脚手架搭设完毕并张挂阻燃密目安全网后,经验收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牌”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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