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基本规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和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高处作业。2、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人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应铺设固定脚手板和1m高的护身栏杆。4、从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5、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栓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6、安全网必须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7、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小型材料或工具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8、在3m以下高度进行工作时,可使用牢固的梯子或高凳,严禁站在不牢固的物件(如箱子、铁桶、砖堆等物)上进行工作。9、高处作业人员,精神要集中,不得打闹,不得马虎、麻痹大意,防止坠落。10、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架子、脚手架、马道、靠梯和防护设施等,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迁就使用。11、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电梯、吊栏、升降机等设备垂直上下时,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控制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12、雪天高处作业,必须及时将各走道、脚手板等处霜、雪、冰清除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得施工。13、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在脚手架或其它物架上,临时堆放物品严禁超过允许负荷。14、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或梯子,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15、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坐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16、在石棉瓦、木板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上施工及进行修补、拆装工作等,必须栓好安全带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滑倒、踩空或因材料折断而坠落伤人。17、在电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检查电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因选合适杆型的脚扣,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在构架及电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18、高处作业周围的沟道、孔洞、井口等,应用固定盖板盖牢或设围栏。19、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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