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的分析

国家《审计法》颁布后建设工程审计才正式实施,整个审计重点放在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结算审计,是一种事后的静态审计监督,事前和事中基本没有审计部门介入。不难看到,传统审计模式存在着不少缺陷:一是介入时段滞后。当事后审计开始时工程已竣工验收,许多施工过程已无法看到隐蔽工程更难再现,如钢筋绑扎、结构焊接、暗埋预留、垫层浇捣和基层装修等。当后期结算中遇到争议时,很难在现场观察取证。二是介入形式被动。审计前,审计人员基本上是局外人,对施工、验收和结算等过程基本不闻不问,不能主动深入到现场,仅仅是在接受建设方委托后,才应合同或协议要求,被动地开始审计工作。三是分歧争议频繁。当一些签证或变更内容表述含糊或理解角度不同时,正是由于上述两点原因,审计人员手里没有详实确凿的记载和证据,而无法说服对方。因此,争议时常发生,甚至分歧越来越大,其结果是审核久拖不决,延长了审计周期。四是静态操作存在局限。建设工程全寿命过程包含了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工程竣工结(决)算及后评估这些阶段。显然,传统审计范围只涵盖了施工和竣工结(决)算两个阶段,若着眼于工程的整个周期,这种审计带有很大的片面性和局限性,不能全面反映出对其它阶段经济活动的审核监督。即使是在施工、竣工结算这两阶段内,也只是在事后环节介入,事前事中工作量为零。因此,这种只注意到单一环节和单一阶段,不考虑相关相邻影响因素的传统审计就只是静态的工作方法而不是动态的,这就使整个工程实施过程出现了监督视野的“盲区”。

1跟踪审计

实施建设工程全寿命过程跟踪审计,是建设工程审计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建设工程审计的风险从可行性研究一直到竣工结算都可能发生,贯穿整个周期。因此,要控制审计风险,就应针对建设工程审计现状、审计风险成因、审计风险特征,并从决策阶段开始,对设计、招投标、施工、工程竣工结(决)算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它体现出现代审计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方向。

1.1跟踪审计的意义

(1)是工程项目管理客观上内在需要。由于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基建投资大幅增加,造成建设单位基建管理部门不相适应,造价管理人员数量与项目管理需要不相适应,造价管理人员知识结构与项目管理需要不相适应。工程项目管理客观上需要更多知识、更全更新的造价专业人员已是不争的事实。

(2)是阳光工程的需要。过去有一种说法是,“房子一栋栋地建,干部倒下一大片”。应大力提倡实施“阳光工程”,要做到工程优良、干部优秀,自身要求对工程实施过程监督和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为跟踪审计实施提供了可能。

(3)是审计更好发挥作用的需要。可以改变过去单纯只是就帐论帐,时间滞后的静态审计模式。将审计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将事前、事中、事后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事先评估风险,更好地为工程造价控制服务。建设方的基建、财务与审计相关管理部门发挥各自作用,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防范、化解各种经济风险是现代审计的重要内容。

(4)是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的需要。在单一阶段内改变传统审计模式的同时,也扩展了视野,拓宽了审计领域,将审计延伸到全寿命过程的其他阶段。着眼决策、管理、经济、财务、技术不同方面,既强化了行政监督,又能对资金使用,造价构成及技术措施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分阶段审计监督。

(5)是社会中介组织拓展市场的需要。在当今工程咨询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之际,社会中介组织为了拓展市场和赢得生存空间,必须提供新的业务,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

1.2跟踪审计的特点

(1)从静态向动态转化。一方面,传统审计模式是在工程竣工后集中进行一次结算审计,这时要面对各个施工程序中发生的大量签证,工作量大。而跟踪审计可以分时段分内容,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等进行动态审计,这样使得审核思路更清晰,也可缓解短时间内处理大量数据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跟踪审计可在传统工作阶段范围基础上双向延伸,这样有利于分析前后阶段互相影响的关联因素,可以动态地监督全寿命过程各阶段运作是否正常。

(2)从事后审计向与事前、事中相结合审计转变。在传统的事后审计时因隐蔽工程或多次变更部位的一些细节记录不详,很难区分清楚、判定正确。故理不清、扯不断现象经常发生。跟踪审计可从源头上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审计人员及时深入现场,在隐蔽工程掩盖前或变更过程中作好记录取证,准确掌握工程过程中各种有效信息,减少与施工方的矛盾与纠纷,为后期确认签证、审核结算作好准备。

(3)减少时耗,提高工效。跟踪审计人员在施工现场汇同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签字认可了实测记录后,可立即计算出相应的工程数据,即随签随算,避免了扯皮拉筋和以往签证长期不签,大量积压的弊病,将较长的传统审计周期提前压缩消化在事中阶段,使过去过于集中的工作量尽可能均匀分散在施工阶段,从而加快了结算审核速度,加大了审核力度,提高了经济效益。

2跟踪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存在的问题

(1)实际施工经验有待丰富。以往审计人员精力都放在事后对数据和文字资料的审核上,且加上很少深入现场,对新工艺、新材料不熟悉,对施工程序和工艺也不了解。如某深基坑开挖后,边壁有滑移产生,在选择锚固方案时,因方案不同,造价相差较大,故要求审计人员参与讨论,由于不太懂施工,其所提建议要么耗用人工、机械、材料过多,费用过大;要么施工方法过于简单,护壁效果不可靠。未能起到咨询服务的作用。

(2)实地取证、记录不够积极主动。由于传统工作模式已可以为常,一些审计人员到现场往往不及时,更谈不上主动,经常要建设方多次通知,这样耽误了时间,或者晚到后只记录到不全的内容,有的甚至重新开挖察看。当施工中采用定额以外的新工艺时,不能详细清楚地了解其中人工、机械、材料的消耗量,既不利于自身做补充定额分析,又不能在审核该工序费用时,拿出相关准确数据。

(3)过于压价,影响质量和使用。遇到投标书中没有单价的材料时,一般由建设、监理、审计和施工4方共同去市场询价,有些实际用量并不大,但审计人员即夸大购买数量,以获得供货方的优惠价,并将其确定为合同价位,当正式签订合同时,因实际需量不大,无利可赚,供货方拒签合同,造成矛盾,甚至重新询价,耽误了工期。又如,某宾馆客房所需电子感应式门锁,其构造精密,由计算机系统管理,每道锁都单独编码。供货方送验的样品,虽价格较高,但经检验确系正品,经与建设方几轮商务谈判后,最后报价为480元/只。但审计人员一味压价,只至320元/只。供货方为了在建设单位站住脚,只好同意,但经营策略毕竟是服务于赚钱盈利的。供货方便以次充优,外观虽相同且短期内使用正常,但交付使用近一年后出毛病检修时才发现质量打了折扣。影响了使用。

(4)定额使用有失灵活。现行定额对材料损耗的处理是给定一个平均损耗量或损耗系数。如楼地面固定铺设双层地毯损耗率为3%,每铺设100m2,计算地毯用量为103m2。但某酒店由于不规则曲边形楼面,铺设地毯时有大量裁剪拼接,经实测损耗率达15%,每铺设100m2实耗地毯115m2。审计人员本着降低造价坚持按定额计算的出发点固然不错,但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有些特殊情况(在精装饰中较常见)应区别对待。各地造价管理部门在遇到新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时,为了对定额子目进行补充和修订,也都是要求建设方和施工方提供详细的材料,力求准确合理地反映该定额子目里人工、机械、材料的平均消耗量。因此,类似这样的争议即使到当地造价管理部门裁决,也有不少是当事双方协商解决。

(5)其他问题。到目前为止,全寿命过程内其他阶段的跟踪审计还未推广普及,有多种原因。一是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他阶段的技术措施、经济指标如何审计尚无具体条款,也没有形成如施工及竣工结算阶段审计那样成熟的办法。二是不少审计人员没有主动意识,不愿多揽事。或者认为传统审计业务已经多得忙不过来,无暇他顾。三是现有建设工程审计人员几乎都是造价审核类的工程师,若要拓展业务范围,还缺乏建筑、结构、设备及投资咨询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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