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要求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防止挂钩滑脱,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位,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2.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注意安全。禁区围栏(墙)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一般为:Ⅰ级高处作业Z-4米、Ⅱ级高处作业3-6米、Ⅲ级高处作业4-8米、Ⅳ级高处5-10米,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3.作业前作业负责人要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各种工具,防护用具、机电设备和其它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立即调整、更换、停用,直到确认安全可靠,才能开始作业。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4.靠近低压电源线路时,应距离低压电线至少2米,在2米以内时,应采取绝缘防护措施。距离10千伏线路至少应在5米以外,否则应采取绝缘屏护及防止误触电事故的措施。禁止在高压线附近作业。5.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材料要摆放平稳牢固。6.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它隔离设施。7.脚手架不准超负荷使用(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千克),禁止多人集中在一块脚手板上作业。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上面不得有泥沙、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公司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8.作业人员不准在没有防护设施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坚固的盖板或围栏。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下严禁在屋架上弦、支撑、模条、挑怀、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安全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以上由鲁班乐标搜集整理,更多关于“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要求”等建筑方面知识可以关注鲁班乐标行业栏目。“一点鲁班乐标,中标很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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