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省优工程奖),是经云南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工程奖,是云南省建筑工程最高荣誉奖。省优工程奖评选对象为省内、外建筑业企业在云南省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评选工作委托云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申报“省优质工程奖由
建筑企业自愿申报,经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业协会以及省有关部门推荐后进行评选。质量达到本地区和本系统一流水平。“云南省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
那么申报云南省优质工程奖申报纪律是怎样的呢?以下是
鲁班乐标整理的云南省优质工程奖申报纪律的内容。
申报纪律
申报省优工程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申报、取消获奖资格的处罚。
工程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申报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参与工程复查或评审委员资格,并将违规行为通知本人所在单位。
对于已经获得省优工程奖称号的工程,若发现工程存在影响使用功能问题或结构安全隐患,省优工程奖评审委员会可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作出取消该工程省优工程奖称号的决定,并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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