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一说起gb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相关建筑人士对于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都比较陌生,以下是鲁班乐标为建筑人士整理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gb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标函E2005]63号(关于请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工作的函)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gb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的要求,总结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的第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gb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住宅建筑(5)公共建筑五部分内容。其中基本规定的基本内容如下:

3.1基本要求

3.1.1绿色建筑的评价以建筑群或建筑单体为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建筑所处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3.1.2对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的评价,应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3.1.3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周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并提交相应分析报告。

3.1.4申请评价方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规划、设计与施工阶段进行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关文档。

3.2评价与等级划分

3.2.1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 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

3.2.2绿色建筑应满足本标准第4章住宅建筑或第5章公共建筑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划分按表3.2.2-1、表3.2.2-2确定。

当本标准中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

3.2.3本标准中定性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各项要求均满足时方能评为通过。

附件: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中国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更多相关“绿色建筑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建筑咨询敬请关注鲁班乐标。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