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是为推进绿色施工,规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方法而制定。适用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评价。其中,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对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节地和土地资源保护评价是如何的?下面是
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节地评价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节地和土地资源保护评价
施工现场布置应合理并应实施动态管理。
施工临时用地应有审批用地手续。
施工单位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人文景观保护要求、工程地质情况及基础设施管线分布情况,制定相应保护措施,并应报请相关方核准。
节约用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并应尽量减少占地。
2、在经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组织施工。
3、应根据现场条件,合理设计场内交通道路。
4、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布置应与原有及永久道路兼顾考虑,并应充分利用拟建道路为施工服务。
5、应采用预拌混凝土。
保护用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2、应充分利用山地、荒地作为取、弃土场的用地。
3、施工后应恢复植被。
4、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并应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保护用地。
5、在生态脆弱的地区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貌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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